時代力量從考試院到監察院人事同意權行使期間,
不斷跳出來崩潰、哭訴說,
他們提供的問券,都沒有被提名人答覆,
大罵難道考生只參加口試、不筆試?
不過這種私下提供問券的作法,
本來就逾越法律的規定,
人家不回本來就是正常的,
有什麼好崩潰、帶風向?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30條這樣寫:
全院委員會就被提名人之資格及是否適任之相關事項進行審查與詢問,
由立法院咨請總統通知被提名人列席說明與答詢。
全院委員會於必要時,得就司法院院長副院長、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監
察院院長副院長與其他被提名人分開審查。
先不管國民黨、民眾黨聯手杯葛議事,讓審查會無法召開,
但法律已經規定很清楚,
被提名人需要出席的是全院委員會所舉辦的審查會,
透過說明與答詢的方式接受審查。
完全沒有問券這個項目啊?
邱顯智是幹律師的,會看不懂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