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旅美夫妻回台確診罵翻 檢方無法證明何時染疫2人不起訴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0-07-16 12:37:24
1.新聞網址︰
※超過一行請縮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705865
2.新聞來源︰
聯合新聞網
3.新聞內容︰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2020-07-16 10:10 聯合報 /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疫情期間案384、案393為一對旅美30多年的夫妻,在美國已出現咳嗽、腹瀉症狀4月仍搭
機返台,造成機組人員、乘客得隔離,且妻子無健保引發爭議,台灣高等檢察署更大動作
指示桃園地檢調查,但桃檢認定,無法證明夫妻在美國已確診,2人入境也誠實申報,偵
結予以2人不起訴處分。
旅美夫妻確診一案引發國人憂心,認為恐成防疫破口,高檢署4月17日發布新聞稿指出,4
月16日指示桃園地檢啟動「防疫處理小組」,查明是否涉有刑責或違反行政規定;當時中
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也說,若發現隱匿或觸法就會移送司法調查。
桃園地檢指出,案384、案393在美登機前有無經醫師認定確診,經向美國司法部國際事務
辦公室依司法互助請求協助查明,美方則表示需提供2人在美接受診治或採檢的醫療機構
名稱或地區資訊,但2人偵訊時表示沒在美國就醫、採檢,所以以除了2人供述外無其他資
訊可提供回覆美方。
檢方說,美方雖正式函覆我方,但表示因「資訊不足,無法查覆」,所以本案雖透過司法
互助管道,仍查不到相關事證,加上夫妻也否認在美國就醫確診,難以認定2人登機返國
前就是確診,或疑似病例。
檢方表示,2人雖在入境前有咳嗽、腹瀉症狀,但入境桃機均有誠實申報,並配合相關採
檢、集中檢疫,以及住院隔離治療及接受疫調,符合衛福部疾管署規範,也查無有不遵守
衛生機關指示,而有傳染他人之虞。
檢方並傳訊當時飛機公服員、附近乘客,發現夫妻搭乘飛機過程,除短暫吃東西時外均有
戴口罩,案393於下機通關時還自備雨衣、手套,並無暴露、散布附有傳染病菌之用品或
廢棄物之行為,與刑法192條散布傳染病菌罪不合。
因此桃檢認定,本案查無積極證據認定案384、案393涉有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
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3條之不遵行指示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之不遵
行指示致傳染於人及刑法第192條第2項之散布傳染病菌等罪嫌,偵結予以2人不起訴。
4.附註、心得、想法︰
沒辦法治罪,這該不會就打臉之前說該「隱瞞不報」之舉動為有罪的人了吧……?
不過在行政部分,迄今到底怎樣了,有人知道嗎?
順便附上當時的確診資料:#1UaLuszh (Gossiping)、#1Ub05PdH (Gossiping)
作者: NCTUEE800808 (交大碇真嗣)   2020-07-16 12:45:00
查一下484外省人 o.o
作者: spanda0730 (熊貓小奴)   2020-07-16 12:48:00
這對夫妻肯定有滿滿的台灣價值連蘇光頭都幫沒健保的妻說話了 還不明顯嗎?
作者: elainakuo (黑黑)   2020-07-16 12:49:00
住國外30年 真的應該死在那
作者: NCTUEE800808 (交大碇真嗣)   2020-07-16 12:53:00
結果一查是外省仔就好笑惹 XD外省仔R 最有錢移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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