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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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HandyChiu/posts/2683617688545273
: 荒腔走板的鬧劇,帶給我們什麼樣的末代監察委員?
: 有很多人在問,為什麼程序瑕疵如此明顯,時力黨團的三位委員還要進場投下反對票?
: 道理很簡單,為了避免失去提出釋憲案的資格,我們必須「積極行使職權」,進場投票。
: 但是,由於程序充滿瑕疵,我們沒有理由投下任何一張同意票。
: → sharkimage: 立法院議事攻防技術: 07/17 19:32
: → sharkimage: 看到某些人拿司法院大法官第1476次會議議決不受理案件 07/17 19:32
: → sharkimage: 來說嘴,害我也很想嘴一下 07/17 19:32
: → sharkimage: 不要只看到圖片紅色畫線那段,麻煩也看一下綠色畫線那 07/17 19:32
: → sharkimage: 段。如果有人忘記此案的釋憲標的是什麼,我就幫忙回憶 07/17 19:32
: → sharkimage: 一下,是前瞻預算(註1)跟前瞻條例(註2),但今天的釋憲 07/17 19:32
: → sharkimage: 標的可不是只有這樣,還包含了詢答程序 07/17 19:32
: → sharkimage: 這裡我要再強調一下,人事同意案在委員會審查的階段就 07/17 19:32
: → sharkimage: 只進行詢答而已,可不像法律案跟預算案那樣會進行表決 07/17 19:32
: → sharkimage: ,如果像某些人說的那樣,一定要表決才能提釋憲,那請 07/17 19:32
: → sharkimage: 問不用表決的程序要怎麼辦,放生嗎? 07/17 19:32
: → sharkimage: 註1:聲請人對一事不二議有異議,也就是對各預算提案是 07/17 19:32
: → sharkimage: 否進行表決的處理方式有爭議 07/17 19:32
: → sharkimage: 大法官的意思是扣掉未參與預算表決的聲請人後未達門檻 07/17 19:32
: → sharkimage: ,不能針對表決的處理方式聲請釋憲 07/17 19:32
: → sharkimage: 註2:聲請人認為條文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07/17 19:32
: → sharkimage: 大法官的意思是扣掉未參與條文表決的聲請人後未達門檻 07/17 19:32
: → sharkimage: ,不能針對條文聲請釋憲 07/17 19:32
釋憲的法源依據是憲法訴訟法 於108年1月4日通過 3年後才實施
前身是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49 條
立法委員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就其行使職權,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
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立法委員如何行使職權,是規範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職權包括議決法律案、預(決)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
同意權之行使,包括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相關人事
憲法之修改、國土之變更、覆議案之處理、不信任案之處理、彈劾案之提出
罷免案之提出、文件調閱之處理等等
為什麼國民黨團針對前瞻預算提出的釋憲案不被受理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332604
(六)有關系爭預算部分:
1、系爭預算業經立法院通過並經總統公布,形式上相當於法律(本院釋字第520號解釋參
照)。立法院議決通過相關法律案或預算案時,如有三分之一以上立法委員,行使職權並
投票反對,且確信多數立法委員表決通過之法律案或預算案有違憲疑義,依上述少數保護
之意旨,固得依大審法第5條第1項第3款規定,向本院聲請解釋。然查聲請人係以立法院
於院會二讀程序中審查系爭預算歲出通案、各款及歲入(融資財源調度)時,錯誤適用一
事不二議原則,於通過歲出通案及各款(項)刪減及凍結案後,即議決將通案及各款(項
)其餘提案列入公報,不再處理(合稱不再處理案),致使聲請人就系爭預算所提之上萬
件提案未經院會二讀之討論及審查為由,聲請解釋。但依立法院公報所載之會議紀錄(參
附表一),聲請人38人中之1位立法委員並未參與系爭預算(包括上述不再處理案)在系
爭二讀程序之任一表決,其既未行使職權,即不得計入大審法第5條第1項第3款所定之聲
請人人數。是本件聲請與大審法第5條第1項第3款所定「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
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之聲請要件已有所不合。
司法院的解釋很清楚表達幾個意見
1.釋憲是為了保障立法院少數意見,所以門檻定在三分之一 (修訂後改四分之一)
2.你必須是在行使職權(基本上就是投票表達意見),是處於少數。
這次審理監察院人事,國民黨好像從頭到尾都拒絕行使同意權
既然沒有行使職權,那照大法官第1476次會議那次的經驗 被打槍的機會應該也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