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07-18/437637
國民法官草案在各黨團間引起不少爭議,除了司法院與行政院會版本外,國民黨團推出「公
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台灣民眾黨團提出「兩審併行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推出「刑事
陪審法草案」,而選任國民法官的資格上,司法院及民進黨團均提議,年齡規定為23歲,在
野黨團則主張應下修年齡,改成18歲。
不管是要參審制或陪審制
我真的很看不懂啥都下修到18歲是哪招?
18歲投選舉票應該沒什麼疑慮
國民法官是將來遇到刑事審判要去一起審案的欸?
18歲才剛成年,是要審三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