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仔細去看內容
你會發現節約四國的說法比較合理
反而是德國法國感覺是有什麼背後因素還是盤算
節約四國已荷蘭為首的要求是
要求任何紓困金和貸款必須附帶嚴格條件,確保借款國家執行經濟改革。
而
德國法國同意和認同的是
7500億歐元(約台幣25兆元)振興經濟方案,包括5000億歐元(約台幣16.8兆元)不必償
還的紓困金與2500億歐元(約台幣8.4兆元)貸款
然後
南歐國家如義大利和西班牙希望歐盟無條件發放紓困金,不要採取貸款形式。
根據其他家新聞媒體所述
荷蘭堅持,歐盟任一成員國都有權否決歐盟對成員國的貸款,而且荷蘭希望,歐盟對成員
國貸款和發放紓困金,都要附帶條件,以確保負債累累的西班牙、義大利等國在歐盟執委
會監督下改革。
我覺得荷蘭說得沒有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