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指館長有7項前科 李天鐸確定要賠25萬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20-07-23 03:27:16
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35889
2.新聞來源︰
ltn
3.新聞內容︰
指館長有7項前科 李天鐸確定要賠25萬
2020-07-22 11:43:32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時常上政論節目的國安局退役上校李天鐸,去年在臉書粉專發
文批「館長」陳之漢「是有7項前科的人」,遭館長求償,一審判李天鐸需賠償館長30萬
元,並在臉書道歉15天;李上訴請求和解,希望賠償金減為25萬元,館長則痛批在他提出
良民證澄清後,李竟再度攻擊他,乃故意抹黑他,高等法院認為館長是知名公眾人物,李
未合理查證即批評館長有7項前科,已使其品格、聲望、信譽等社會評價受到貶抑,故意
侵害名譽權,今判李賠償25萬元確定。
李天鐸去年5月20日在臉書粉專「李天鐸軍事論壇」貼文指出,網紅館長有毒品、竊盜、
賭博、恐嚇、傷害、搶奪及共同強制罪等7項前科。另因總統蔡英文與館長一同錄製莒光
園地「我從軍我驕傲」節目,李還貼文稱蔡英文「瘋了」。
館長認為李天鐸對他不實攻擊,提起民事求償,主張他在李天鐸攻擊的隔天,即拿出良民
證,李非但不道歉,6天後還在臉書粉專持續攻擊,李還自認「7項前科」言論是引述自網
路,沒有查證必要,也無法律責任。
館長強調,自己曾服役海軍陸戰隊並參加921賑災,退伍後合資健身俱樂部,熱心公益不
遺餘力,李天鐸卻傷害他的個人形象,依此請求賠償50萬元,並在臉書粉專公開道歉15天

李天鐸開庭時承認未經查證散播不實訊息,願賠償館長10萬元及刊登道歉啟事。
台北地院認為,李天鐸經館長澄清後繼續攻擊,顯見李使閱聽人對館長產生負面評價,判
李應賠償館長30萬元及在臉書粉專道歉15天。李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4.附註、心得、想法︰
這種無中生有真的是活該被告
從台北地院打到高等法院 現在高等法院宣判 應該是確定了吧 不能再上訴了吧?
作者: mepass (努力浪費人生)   2020-07-23 03:30:00
國安局上校退休就這種水準喔真的當兵當傻了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20-07-23 03:31:00
國安局上校XDDD
作者: impixels   2020-07-23 03:34:00
9.2不意外
作者: ryan0714123 (Ryan)   2020-07-23 03:42:00
不要臉的爛軍
作者: chong17 (ken)   2020-07-23 03:42:00
終身俸一個月10萬,30萬還好啦難怪他想上訴毀謗罪算輕罪,最重本刑3年以下,應該不能上訴第三審了
作者: ZaneTrout (帥氣火迷)   2020-07-23 04:05:00
我以為是建築大師李天鐸嚇到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20-07-23 04:22:00
kmt黨國思想專門教出這種敗類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20-07-23 04:47:00
標題寫確定應該就不能上速了吧
作者: swan (結綠)   2020-07-23 05:56:00
幹到上校應該經歷多次演習,怎麼沒在哪一次演習中死了這個垃圾呢?
作者: KurtCobain (nirvana)   2020-07-23 06:16:00
之前當名嘴也賺夠了
作者: ag029718 (puki)   2020-07-23 06:48:00
看成李天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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