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瑞芳高階警泳池掐童脖埋水 侯友宜撂重話:若

作者: weni302 (鏡花水月)   2020-07-28 21:02:03
1.新聞網址︰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87074
2.新聞來源︰
三立
3.新聞內容︰
桃園某間泳池的兒童戲水區25日發生一起疑似發生虐童事件,一名戴著眼鏡的男子掐著男
童的脖子,不斷表示「誰的小孩?」更將男童的頭往水中,轄區分局事後循線通知雙方到
案製作筆錄,並依傷害、誣告等罪嫌將雙方函送法辦;事後該名中年男子身分曝光,竟是
新北市瑞芳警分局兩線三星中高階警官,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回應表示「事實的真相只
有一個,要是同仁不對的話,當然要依法嚴懲,調查清楚以後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侯友宜表示,瑞芳警官帶孩子在游泳跟別的家庭產生了糾紛,「這些糾紛已經在法院訴訟
當中,我想一切以司法調查為準則」,因為兩造之間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我想事
實的真相只有一個,要是我們自己同仁不對的話,我們當然要依法嚴懲,但是如果我們同
仁誠如他所說的,調查清楚以後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有網友日前在臉書社團貼文指出,25日在桃園中壢區某游泳池內,一名男童在戲水區與一
位戴著眼鏡的爸爸發生衝突,男子掐著男童的脖子,喊了數聲「誰的小孩?」見無人回應
後,便將男童的頭壓入水中,一旁民眾看不下去上前向眼鏡男子理論,「你怎麼可以對孩
子這樣?」該名爸爸卻反駁「他一直踢水用到我臉,跟他講了還一直踢水」。
一旁民眾連忙將哭得唏哩嘩啦的男童拉到一旁,事後在與該名爸爸理論,並分別到派出所
報警提告,對此,桃園中壢分局指出,目前均已受理案件,因雙方互提傷害、誣告等告訴
,目前也已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而警方也呼籲,民眾發生衝突,應理性溝通,並注意本
身及他人安全。
而該名戴眼鏡的爸爸身分曝光,竟是新北市瑞芳警分局兩線三星中高階警官,對此,瑞芳
警分局證實此事,並表示,該名警官前天下午休假期間,與妻小至中壢某泳池遊玩,於戲
水時和民眾發生衝突,並已進入法律程序,後續並由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處理中。
對此,瑞芳警分局回應,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尊重後續司法判決。
4.附註、心得、想法︰
又發生警察爭議事件
身為管理警察的最高行政部門 內政部長徐國勇
是不是該出來說明這個事件
不要跟之前踹頭事件 報案打110被訓斥事件 打醉漢事件一樣神隱不出面
作者: zingy (zingy)   2020-07-28 21:11:00
這種人適合當警察嗎?警方整個聲明就是在護短,噁心。「民眾發生衝突,應理性溝通」?一個成年男子令一男童有窒息之險境,此犯意...
作者: DingLey (丁力)   2020-07-28 21:16:00
這警官是把這男童當佛洛伊德喔?
作者: zingy (zingy)   2020-07-28 21:16:00
你可以大聲斥責那個男童,但你令他有窒息之危險時,你的行為已不適任警官。我可以拿把刀抵住你兒子的喉頭?然後只留下細細的血 嗎?
作者: ekeiko   2020-07-28 21:19:00
好像沒公佈監視器,不要太偏頗那一邊比較好喔
作者: zingy (zingy)   2020-07-28 21:19:00
這種人根本不需要進入司法程序,光是拿著刀抵住幼童的喉頭就是犯罪了,沒割斷動脈就可以息事寧人嗎?
作者: Bush731 (布希)   2020-07-28 21:20:00
川普:恩~! 這位台灣警官,你很適合來美國當警察
作者: zingy (zingy)   2020-07-28 21:20:00
現在講的是「他是不是有令男童窒息的舉動」。這麼簡單的事還要等司法程序!!
作者: DingLey (丁力)   2020-07-28 21:23:00
隨便罵兩句就好了嘛~!就算罵髒話也好,按頭入水是要謀殺?
作者: chong17 (ken)   2020-07-28 21:23:00
對小孩子使用暴力,真他媽的垃圾王八蛋!
作者: DingLey (丁力)   2020-07-28 21:26:00
美國警察再怎樣也不會對兒童使用暴力啊.都只對成年黑人施暴的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20-07-28 21:27:00
還在查的案件 不要講得好像親眼目睹一樣
作者: edwin11017 (EDWIN)   2020-07-28 21:31:00
對小孩使用暴力不對 但這白木死小孩還真的蠻欠揍的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0-07-28 21:36:00
小孩欠揍
作者: zingy (zingy)   2020-07-28 21:37:00
再白目的小孩,你頂多只能把他「抓上岸」,再找他爸媽理論,絕對不能「令男童有窒息之處置」。就算要動粗,也是找他爸媽在岸上打架。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0-07-28 21:38:00
這就是義憤呀 當下難控制自己的人很多有些人說的很輕鬆 自己遇到搞不好也這樣
作者: chong17 (ken)   2020-07-28 21:39:00
旁人都叫他住手,他還不住手,一大堆人可以作證。
作者: zingy (zingy)   2020-07-28 21:40:00
如果那個男童的爸爸有槍,看到嶨己的小孩被壓到水底,那個警官可能中槍了。使用過度的壓迫手段施加於「沒有還手能力的男童」。
作者: chong17 (ken)   2020-07-28 21:43:00
那位警官還主動談和解,價碼開到8000,男童爸仍堅持提告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20-07-28 21:44:00
台灣警察的素質,意外嗎?
作者: chong17 (ken)   2020-07-28 21:47:00
強制罪會成立,傷害罪看驗傷報告,沒傷不會成立,殺人未遂更不可能成立。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20-07-28 21:52:00
小孩白目跟義憤的關聯是什麼,真想知道
作者: DingLey (丁力)   2020-07-28 21:53:00
義憤也得是看到對方做了犯法的事才算好嗎?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20-07-28 21:53:00
不過我倒是一向贊同很多人碰到這樣的情境也會這樣的說法很多鄉民最喜歡給人判死刑,可是誰也不知道自己在死刑犯所處的那個情境下是不是也會殺人呢,想一想真是有道理啊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20-07-28 22:00:00
真笨 錢太多才這樣出手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20-07-28 22:04:00
小孩白目也不該動手吧..
作者: chong17 (ken)   2020-07-28 22:11:00
在美國,虐童屬於重罪,有嚴厲處罰,最重到終身監禁,有單獨的立法,如果這位警官做這事,一定被抓去關。在東方社會,老師打小孩很正常,但在美國是不可能發生,這屬於犯罪。
作者: Molester5566 (孟萊斯特)   2020-07-28 22:26:00
作秀
作者: Bosco (RKHS)   2020-07-28 22:44:00
幹話連篇
作者: fish10241 (绯火)   2020-07-28 22:49:00
長官說嚴懲囉,局長知道該怎麼做了吧
作者: gogojazz (猶他爵士邊緣隊)   2020-07-28 23:04:00
只等監視器和其他說詞判斷,作秀就免了
作者: enkidu0830 (sky)   2020-07-28 23:12:00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20-07-28 23:25:00
就算他說詞是真 泳池被兒童潑到水不是很正常嗎...另外互告更好笑- 被5-6歲小孩潑到水要告他啥??這案例監視器若拍到掐小孩脖子強壓入水 這可不是只有強制罪而已 還有兒少法 要加重其刑1/2
作者: Shimotsukin (Dynamo)   2020-07-28 23:32:00
我倒覺得屁孩就是該好好教訓,道義上條子動手不對,但看到屁孩被虐就是爽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20-07-29 00:14:00
名偵探侯男
作者: dream99 (dream)   2020-07-29 06:28:00
這麼危險的事竟然大眾廣庭下直接做?主管機關積極一點吧
作者: saimeitetsu (Sai Meitetsu)   2020-07-29 09:35:00
地方警察應直屬上級地方首長(警察局長)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20-07-29 14:08:00
警察這行業有時候會吸引一些很S的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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