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一個案例是有人吸毒開車, 有沒有造事我忘記了, 反正法官判他無罪
因為法官說他吸毒了,神智不清所以無罪
奇怪了那麼喝酒也是神智不清啊, 為什麼警察經常抓酒駕?
甚至經常在討論酒駕是否要加重其刑
結果法官說更嚴重的吸毒無罪, 這是什麼邏輯?
一堆法官根本就是白癡,早就應該淘汰了
但是法律都是他們自己訂的, 既得利益的小圈圈裡才能玩法律, 不是讀法律的就被嗆
閉嘴
沒有考核機制,也沒有淘汰機制, 亂判都沒有關係
法律人還會隱瞞資訊欺騙社會大眾, 他們不告訴我們美國的法官還要經過民選, 或是
經由議會同意, 介詞鞏固檔國獨裁體系的法律人既得利益
蔡英文也不敢改革, 依然繼續讓黨國獨裁體系的法律人操控國家權力, 自己決定規則
, 繼續當沒有人監督的太上皇, 甚至根本就是神明
蔡英文跟本就是垃圾, 到底改革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