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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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45558
2.新聞來源︰
自由電子報
3.新聞內容︰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卡神」楊蕙如被控操作網軍蔡福明在網路帶風向案,上午再度開庭,法官
諭知將函詢外交部有關駐外單位預算編列方式,以及駐外單位印鑑使用方式。
全案源於楊蕙如與蔡福明等人前年9月6日聚會討論關西事件,蔡男同日使用PTT帳號「
idcc(笑死)」爆卦,批評駐大阪辦事處「態度惡劣、爛到不行、黨國餘孽等;楊蕙如也
透過LINE群組「高雄組」指示下線網友「推高調」。2人遭北檢依侮辱公署、侮辱公務員
罪嫌起訴。
全案上午再度開庭,楊蕙如與蔡明福均在律師陪同下到庭,2人僅在法官作人別訊問時回
答,其餘交由律師回應。
公訴檢察官認為,應就駐外單位預算編列方式與駐外單位印鑑使用方式函詢外交部。
法官同樣認為有函詢的必要,原因在於,根據公訴檢察官提出的證據資料,有助於北院對
本案作判斷,因此分成「就駐外單位預算」、「就印鑑」等兩部分列出函詢問題。
因此,「就駐外單位預算」部分將函詢外交部包括:「一般駐外單位預算編列方式是否由
各駐外機構編列後,交由外交部彙編,再由外交部提出?」、「大阪辦事處的預算編列方
式,是否自行編列後,直接交由外交部彙編,再由外交部提出?」、「目前大阪辦事處編
列預算流程為何?」等問題。
「就印鑑」部分,函詢問題則有「與我國具有邦交國際關係的駐外機構,在辦理護照換發
、簽證核發、文件驗證等業務時,需蓋用的是『依據印信條例製發印鑑』或『外交部製發
公務用戳章』?」、「大阪辦事處辦理護照換發、簽證核發、文件驗證等業務時,是否需
蓋用『外交部製發公務用戳章』?」等問題。
不過因函詢外交部後,無法確認何時獲得回覆,故法官庭末諭知全案候核辦。
4.附註、心得、想法︰
整個還要等候「行政工序」這一步啊……
不過無論如何,就本「侮辱公署」審訊中案件而言,基本上他倆已經凶多吉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