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一個原則,信賴保護原則,在法律施行當時,民眾信賴當時的法律規範的行
為是應該受到保護,且即使有侵害他人利益的行為不會因為事後法律的變更而受到處罰。
這是一個法律原則,否則任何人的行為都可能在事後因為法律的修改而變成有罪或受罰。
法律不溯及既往就是與此相呼應的另一個法律原則!
今天任何法律的修改都會有其立法理由,也可能是針對個案來彌補、修訂,如果不溯及既
往原則可以輕易的被破壞,那麼每個人都可能是下個受害者!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當然有例外,例如刑法如果有修改,導致修改後的罪刑較輕,但行為
是仍在舊法時,則刑法規定這時是適用舊法的較輕罪刑。
但是,無論如何,不溯及既往都不能輕易的被破壞!
原po拿一個公司法的案例與刑法的案例來相比已經明顯不適當,因為保護的法益准不相當
,而且護航到這種水準只能顯示時力的支持者真的要再加油。
※ 引述《plutox (網路上的芳鄰)》之銘言:
: 大家嚎,
: 一堆人說柯建銘被平反,
: 天呀不要鬧了好嗎。
: 不論如何,
: 公司法都是修正通過了,
: 但當初柯建銘和黃國昌的爭議,
: 是在於要不要「回溯處理SOGO一案」
: 這時候可能你會說,
: 現在回溯方贊成方爆貪腐,
: 所以柯建銘當初才是對的吧,
: 嗯哼,是這樣子的嗎?
: 大家知道韓國華城殺人案嗎?
: 一個至少涉姦殺14條人命的案子,
: 這件案子最近偵破了。
: 該連續殺人犯,
: 在他犯最後一起案子時,
: 當時的韓國法律規定,
: 殺人的刑事追訴期,
: 是15年,
: 即便是最近破案了,
: 法律追訴期就是過了,
: 所以無法向犯人追訴,
: 也就是在刑事上無罪的意思。
: 2015年,
: 南韓國會修法,
: 殺人罪案件將被永久追訴直到破案。
: 如果用華城殺人案做比喻,
: 來對照當初SOGO案的爭議,
: 黃國昌的主張,
: 就是新修法的刑事追訴期追訴到破案之適用,
: 可用於原本已經追訴期過的華城殺人犯上;
: 而柯建銘的主張,
: 則是認為新修法不應回溯,
: 不得適用在華城殺人犯上。
: 這時候爭議「回溯」的意義,
: 大家有看出來了嗎?
: 如果站在華城殺人案的角度來看,
: 憑什麼殺人犯只因為超過追訴期,
: 就不會受到法律制裁?
: 這也是黃國昌為什麼主張能回溯的觀點;
: 但柯建銘也沒錯,
: 基於信賴保護原則,
: 新修法本來就不該回溯至修法之前的個案。
: 為什麼會有SOGO條例?
: 為什麼公司法會修法?
: 就是因為現實存在著爭議的例子,
: 才推動法律的修訂。
: 黃國昌和柯建銘爭論要不要回溯的觀點,
: 我覺得都沒錯。
: 黃國昌覺得修法要辦就多辦你一個遠東,
: 柯建銘覺得修法但不多辦一個遠東,
: 各謀其政、各為其主。
: 但如果只是因為黃國昌所主張的觀點,
: 同陣營有人進行著好貪腐的事情,
: 就說柯建銘的觀點才是唯一正確的,
: 不覺得哪裡怪怪的嗎?
: 看到一堆柯建銘平反,
: 還有洗白白香香文,
: 是不是要害我弄丟五支手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