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錄標題︰ 【續戰決策 積極參與本黨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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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戰決策 積極參與本黨革新】
作為時代力量「雲林黨部前主委」的地方議員,對本黨前主席徐永明涉賄一案,在此
要向今年年初將政黨票投給六號,支持時代力量的27073位雲林鄉親,以及一路相信時代
力量理念的黨員,還有全台公民,致上最高的歉意。
事件發生至今不過數日,自己雖為「當然黨代表」,但並無身兼如決策、紀律委員等職務
。對於此次黨內針對徐案之討論結果,感到遺憾。除有雙重標準,也非常形式化,未見任
何具體措施。究竟誰敢保證,時代力量還能回到創黨之初,被社會期待與支持的形象?
上週五(31)中午,辦公室接到消息的當下,就立刻透過群組向中央確認情況,希望
瞭解事實並立刻對支持者交待,但時遇黨中央時力七天假補休,中央夥伴僅說正忙於釐清
新聞內容,表示若有進一步消息會儘速通知。
到了當晚中央召開臨時決策會,於八點左右做出決議,先行於群組周知各地黨內夥伴,並
於九點對外發出聲明,表示「將以最高標準檢視,毋枉毋縱」,待偵查告一段落後,會儘
速公開說明。並於隔日(1)晚間八點,決議將暫時停止涉案兩人-主席徐永明及副秘書
長林鈺傑之職權,並依黨內程序,全案送交紀律委員會調查,以上處理尚在合理範圍。
然而,週日(2)下午本黨秘書長陳志明對外宣稱「徐永明會捲入此次事件,是因為
黨發不出薪水」,即使事後刪文,卻已被媒體解讀成「確實拿錢」,等同把整個黨拖下水
,重創黨及黨公職形象!面對此一重大事件,陳志明身兼秘書長、台北市黨部主委與發言
人,以這種不明智的說法對外解釋,無疑是提油救火、加深台灣社會對本黨之不信任,更
打擊本黨「反貪廉政」的決心,明顯失職。
代理主席邱顯智於今日(5)證實前主席徐永明已完成退黨程序,但仍會依黨章24條完成
調查,決定是否由黨主動除名,並儘速展開「反省革新」的道路。針對此次涉賄案,黨中
央未能於第一時間妥善處理,深感遺憾。
相比去年同月高潞以用案,本案的嚴重性絕對遠超過之,但針對高案,黨中央在兩個
鐘頭內便發出聲明,為何此次卻如此「客氣」,需要花費近八個鐘頭才發聲明回應?本黨
對於危機處理應有更明確且統一流程,並嚴格執行之,秘書長對此責無旁貸。
此外,發言人為政黨之靈魂,但時代力量為台灣少數,由具實權之黨職身兼發言人之政黨
,此舉容易造成角色混淆,致使如此次「借錢發薪水」之失言情事。我認為發言人應避免
由掌握實際決策者兼任,才能有效地分工分權分責。日後亦應參照成熟政黨經驗,持續完
善本黨發言人制度。
再者,此次事件也再次凸顯本黨財務問題。自今年四月「決策委員責任款」一事,決
策小組同樣以財務吃緊為由,討論未來決策委員是否應擔負三十二萬募款額。當時我便提
出兩點解方建議:
開源部分,可透過部門編制,設立募款部以專案形式,針對不同群體策劃募款專案;節源
部分,應優先確認本黨黨中央及各黨部財務支出情形,才能掌握透支的原因。財務本為政
黨之大事,可以有更好地處理方式。
直到此刻,我仍願相信時代力量能在代理黨主席邱顯智帶領下,貫徹「反省革新」之
決心,儘速提出本黨「反貪廉政」之具體作為;紀律委員能謹守事發當日之聲明,以最高
標準檢視此案,毋枉毋縱,以回應台灣社會對時代力量之期許。
最後,也期待透過此次事件,時代力量可以持續完善黨內相關制度。成立五年有餘,雖仍
是台灣近代新興政黨,但我們已經不能再用年輕當理由,也沒有更多犯錯的本錢。
我會繼續留在時代力量,參與此次決策委員選舉,為本黨革新盡心盡力,也為台灣政治奉
獻心力,共勉之。
4.附註、心得、想法︰
水~ 挺雲林阿賢,雖然之前有人頭黨員的風波,被停權了。但可能只是行政瑕疵而已,
那時候看過幾次阿賢直播,可以看出來是很有想法,讚! 如果我能投票的話,一定投阿
賢一票,希望有黃捷同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