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吳益政來T館 館長飆罵各黨派網友狂鬥嘴

作者: simonjen (狂)   2020-08-13 09:54:39
哀~到底是我看不懂法院判決書還是吳說謊?
真是讓人費解阿!!如果真如吳所說是因為制度不明則判決內容應該是導往
繳交格式不對或是單據缺少導致程序上給錢卻無核銷部分,但是我看起來
判決書比較像是"請人當人頭核銷助理費用"?因為怕我個人有所誤解,所以
貼出來請大家指導指導我一下!至於最後導致判兩個月得易科罰金?這我是沒找到
判決書,也可以請板友告訴我讓我參考參考~
目前我找到的部分是: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1167號刑事判決
https://reurl.cc/R1ddZe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上訴字第715號高雄市議員詐領助理費案新聞稿
https://reurl.cc/pyDDkb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聲再字第32號刑事裁定
https://reurl.cc/j5ddAM
這三篇,上面是判決 第一篇是判 4 個月得易科罰金,下面兩篇是上訴駁回
我是沒找到變成兩個月判決的判決書,不知道有沒有厲害的板友可以提供?
※ 引述《Teng0615 (不是說好)》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超過一行請縮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34/4776964
: 2.新聞來源︰
: UDN
: 3.新聞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 高雄市長補選民眾黨候選人吳益政今晚參加館長陳之漢「誰來Talk館」直播,館長單刀直
: 入先問「任邱毅助理案」與「詐領助理費案」,吳說明當時只是為了初競選議員而掛名助
: 理,至於助理費案,法院也認為當年高雄市議會的助理費制度未有明確規範,導致訴訟爭
: 議發生,所以僅判2個月並易科罰金,絕非詐領領。
以下節錄部分1167號判決書內容:
資訊連結:
https://reurl.cc/R1ddZe
㈤被告吳益政部分:
⒈證人張文明於調詢中關於其妻及證人薛美束是否領取助理費
、是否為被告吳益政助理,核與其於本院審理中供證不符,
而觀之證人張文明於101年8月28日本院審理中之證詞(本院
訴字卷第四宗第266頁以下),除已距離本件事發當時較為
久遠外,且於聘用其為助理之被告吳益政面前作證,心裡難
免承受較大之壓力,反觀證人張文明於98年6月25日第一次
調詢時,就證人薛美束是否為被告吳益政之助理乙節,證稱
:證人薛美束有於93、94年再被告吳益政服務處擔任助理,
因為她都是協助伊處理民眾服務,沒有固定上班時間,平常
都會到服務處幫忙整理資料,有全年服務但只請領4 個月助
理費等語(他㈢卷第17頁背面),復證人張文明於第二次調
詢時證稱:關於證人薛美束雖曾於93、94、95年以被告吳益
政助理名義申領助理費共計39萬967元,但伊或證人薛美束
均無領取該筆39萬967元助理費款項,當時是負責總務工作
的證人吳麗美說服務處要報稅需要伊提供伊太太(即證人薛
美束)之身分證,後來證人吳麗美有給伊當年度以證人薛美
束為納稅義務人之扣繳憑單,並告知伊若需要補稅的話,則
由服務處補足稅額,因為被告吳益證對伊很好,所以伊才在
之前的筆錄作不實的回答等語(調查卷㈢第19頁及背面),
顯見證人張文明已自陳其先前證述證人薛美束為被告吳益政
助理乙節,為虛偽不實,且因被告吳益政待伊不薄,方為有
利於被告吳益政之證詞,再觀之證人張文明於本院審理中結
證時,又改口翻異前詞證稱證人薛美束為被告吳益政之真實
助理等語(本院訴字卷第四宗第266頁以下,證人張文明涉
犯偽證罪部分應予職權告發),本院審酌證人張文明於本院
審理中之證述乃在被告吳益政面前所為,且其袒護被告吳益
政意圖已於前開第二次調詢中昭然若揭,是本院依證人張文
明於第二次調詢筆錄製作時之整體客觀環境考量,應較其於
本院審理中之證詞為可信,且為證明被告吳益政本件犯行所
必要,是證人張文明於調詢之證述應有證據能力。
⒉至證人薛美束於98年6 月25日第一次調詢筆錄固證稱:伊為
被告吳益政助理,並於93、94、95年以被告吳益政助理名義
申領助理費共計39萬967元等語(調查卷㈢第3頁),復於第
二次調詢筆錄證稱:伊先前之筆錄,部分實在部分不實在,
伊記得93年左右吳益政胞姊吳麗美告訴伊先生(即證人張文
明)希望以伊人頭報稅,伊便將身分證交給證人張文明轉交
被告吳益政服務處人員處理,伊不是被告吳益政的助理,亦
未領取任何薪資或報酬等語(調查卷㈢第4 頁),稽之證人
薛美束亦於本院審理中亦結證稱:伊本身不是被告吳益政的
助理,也沒有領過他的助理薪水等語(本院訴字卷第四宗第
1385頁),核與其前開第二次調詢筆錄無違,並無相異之處
,因認證人薛美束調詢之陳述亦有證據能力。
剩下的我就不多說了。
作者: a2550099 (22K逆轟高灰)   2020-08-13 09:58:00
沒差啦 就讓他們繼續洗有料就好
作者: kuninaka   2020-08-13 10:03:00
柯學
作者: Robben (裸奔)   2020-08-13 10:10:00
比你想像的有料
作者: womf (魔獸)   2020-08-13 10:24:00
笑死 一個貪一代說有料 一個貪二代被嘴爆 這就是柯學
作者: miler22020 (小高)   2020-08-13 10:28:00
反正師父說啥他們信啥 還敢笑別人深綠XD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20-08-13 10:41:00
在這邊問柯黑蟑螂也是白問,你看最近有多少議員詐領是被以「貪污罪」起訴判刑?如果吳有拿一毛錢進口袋最後就不是偽造文書定罪了更正:吳益政最後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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