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有些人邏輯有點好笑
結婚把生小孩綁在一起也把性行為綁在一起
他們把18歲結婚當成洪水猛獸
把這一切當道德敗壞 傷風敗俗
你們知道古人13-14就生小孩
要知道康熙12歲大婚 13歲生小孩立太子
蔣介石也在15歲結婚 後生蔣經國
所以以上人物道德敗壞 傷風敗俗囉
各位祖輩一堆都道德敗壞 傷風敗俗
要知道目前形法規定合意性行為雙方16歲以上(含滿16歲)才合法耶
為了遵循傳統我建議
政府公辦婚姻介紹所
本國國民13歲參加婚姻介紹所舉辦之活動
16歲未婚者政府強行配婚
18歲未生子者強制試管嬰兒
有先天疾病基因缺陷不得參與
這些一來合乎傳統二來提高生育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