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
民眾黨這次高雄補選候選人吳益政竟然曾詐領助理費啊!
是判決確定的,不是有嫌疑而已。
“2003年吳益政曾因涉及冒領助理費,並遭以違反《偽造公文書》罪嫌,
判刑4個月有期徒刑確定。對此,民眾黨今(24)日發聲明澄清,
網路盛傳關於助理費相關訴訟,是當時高市議員助理費制度補助存在缺陷而造成訴訟爭議
。
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2003年吳益政擔任高雄市議會議員期間,
助理、胞姊吳麗美負責助理費申報相關事宜,而張文明為吳益政遴用助理,
每月領取4萬元的助理費;吳益政、吳麗美兩人為補貼因超時工作而逾助理費部分;
竟與張文明商議,由張文明提供妻子薛美束之身分證件資料給吳麗美,
再由吳麗美將薛美束列為助理名單上領取助理費之人,持往高雄市議會申報。”
怎麼這麼噁心啊!
而且民眾黨明知他幹過這種事情,
還特別提名他代表,
這不是鼓勵犯罪的人嗎?
有票就好,不用管他的操守了嗎?
天啊,
民眾黨難道是貪污取向的政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