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巴奈判免罰 市府上訴 議員批追殺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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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公園駐紮抗議 議員轟市府為7200元罰單浪費幾萬元訴訟費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
原民歌手巴奈‧庫穗抗議原民傳統領域排除私有地,以「原轉小教室」在228紀念公園駐
紮至今1273天,沒申請繳納1天逾7500元使用費,被台北市公園處開罰7200元,法院日前
判決巴奈提告勝訴,昨公園處仍堅持上訴。議員痛批,今年1月官員已同意要修改公園使
用規定,承諾跳票,如今該規定被法院認定違憲,台北市政府又為7200元浪費幾萬元訴訟
費,追殺弱勢者集會遊行權。
市府︰釐清政府執法正當性
對此,公園處回應,與巴奈的官司中,第一案是公園處勝訴、第二案敗訴;第一案法院理
由為,巴奈與友人聚會需要,放置桌、椅、箱、櫃或板架,違反「公園自治條例」即屬違
法,與第二案出現法律見解歧異,為釐清政府執法正當性,因此提上訴。公園處表示,巴
奈長期擺放桌椅,影響大眾使用公園的權利,並非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範圍。
但議員林穎孟、黃郁芬、林亮君、苗博雅、邱威傑昨下午陪同台權會召開記者會,呼籲市
長柯文哲下令放棄上訴。台權會法務主任王曦表示,巴奈主張原民傳統領域,在公共空間
表達意見自由卻遭嚴重限縮,北市府竟是用「台北市公園自治條例」、「大眾捷運法」當
藉口,對抗爭者處以罰鍰、打壓,錢夠多才能使用嗎?已有20個團體共同聲明要北市府放
棄上訴。
議員︰官員允諾修改規定跳票
公園處2017年制定「台北市公園場地申請使用須知」,對使用公園進行收費,經估算,巴
奈每天至少要繳7500元才能使用。林穎孟說,今年1月,議員要求修改,認為應比照道路
集合遊行使用,免收使用費但繳保證金,副市長黃珊珊、公園處也同意,但半年來未修規
定,如今法院已認定該須知「應屬違憲」,違反「憲法」保障自由、平等利用公共場域發
言的機會。
轟使用須知違憲 柯卻遲不修
邱威傑指出,法院認為,公園和道路是傳統公共論壇場所,應讓市民表達倡議,但公園使
用須知不合理,沒區隔營利、非營利用途。
黃郁芬表示,美國白宮前公園、英國倫敦海德公園常有公民團體表達訴求,柯文哲自許台
北是「友善人權包容多元城市」,在台北沒有錢卻不能用公園綠地表達公益訴求。
林亮君指出,柯文哲常說依法行政,但公園使用須知違憲,為何遲遲不修?柯對小市民強
硬開罰,對遠雄大財團卻有不同態度,希望柯別雙重標準。
苗博雅表示,柯文哲2018年競選口號包括「台北價值是自由民主法治人權」,選後放倉庫
沒用,台北市政府仍高高在上,原民任憑擺布,若柯不思考轉型正義、集會遊行意義,建
議柯做完市長,「政治生涯到此為止,對大家比較好」。
附註、心得、想法︰
林穎孟、黃郁芬、林亮君雖然離開時力了,但是她們仍然秉持著時代力量的優良理念:重
視原住民朋友的聲音。這次她們不畏柯市府的蠻橫,力挺巴奈!希望柯市府能正視轉型正
義的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