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kuminauki (史迪格里茲粉)》之銘言:
: 呵呵這群覺青真是笑死人
: 靠打程序不正義起家(太陽花30秒忠)
: 現在面對彰化縣亂搞,又在護航
: 邱顯智,律師,還念到法律系博士班,講這種話阿呵呵
: 如果這位男子真的是無症狀
依CDC的資料,已確診但「無症狀」案例
案302(居家隔離)
案355(居家隔離)
案321(居家檢疫)
: 那彰化縣政府犯了兩個錯
: 1.沒有按照中央標準程序
: 2.公費檢驗有涉嫌圖利之嫌
所以,這三個無症狀案例,篩檢的意義是什麼?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第一點:中央的標準程序是什麼?
第二點:中央是否有涉嫌圖利之嫌?
: 犯這兩點還不能叫政風去查?
這樣要不要叫政風去查CDC?
: 中央也講得很清楚,就算你無症狀,14天隔離滿一樣能去自費檢驗
: 所以說什麼蓋牌、沒檢驗就沒確診都是胡說八道
: 彰化縣胡搞瞎搞,在這群覺青眼中變成提出問題
這樣子,CDC算不算胡搞瞎搞?
不過,之前覺青都沒有提出來質疑CDC
: 那麼當初張慶忠你們怎麼不說是在解決問題,笑死人
我看完CDC的資料後,是一頭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