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轉!37刀弒母剁頭丟中庭 逆子二審改判無罪
桃園男子梁崇銘2018年10月間在家中與母親起衝突,竟抓狂持菜刀追砍母親37刀致死,甚
至將她頭顱剁下,從12樓住處陽台丟下社區一樓中庭,事後梁男經鑑定因安非他命中毒有
精神障礙,且家屬求情希望法官不要判死,桃園地院去年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他無
期徒刑。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他弒母時沒有意識,改判無罪。仍可上訴
這件駭人聽聞的弒母案發生在2018年10月17日晚間6時許,梁崇銘(34歲)在桃園市住處與
66歲的母親因故發生衝突,竟到廚房拿菜刀追著母親猛砍,梁母頭部被重砍10刀、雙臂及
胸、腹27刀,因全身37道銳創血、腦髓挫傷及蜘蛛網膜下腔出血,休克死亡。
當晚7時許,鄰居被中庭地上血跡和一顆頭顱嚇壞了,警方獲報趕來循線到梁家破門而入
,發現梁母的屍身,梁男應訊供稱案發前2、3天有吸毒、當天有喝酒,但不記得發生什麼
事。
桃園地檢署去年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梁男後,他曾在法院出庭時表達懺悔,說自
己因吸毒鑄下大錯,殺死母親後沒流淚不是不後悔,而是不知該說什麼。
由於梁崇銘坦承犯行,且桃園療養院鑑定他因安非他命中毒有精神障礙,桃園地院再參酌
鄰居等人證詞,認定梁男犯案時行為受到精神障礙影響,且家屬求情希望不要判死刑,因
此桃院去年9月判他無期徒刑。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820/NHJV7NQ4RBEZXPIBBI4EXRWXDA/
這個判決會讓今天社會輿論沸騰吧
我覺得台灣法律應該要好好思考,判無罪會不會太誇張了點
有點已經感到無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