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論殺母案無罪判決是對是錯,看到這新聞比判無罪還傻眼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821/1789790.htm
法務部長說法官判錯是在供三小?
法務部長是隸屬行政權,憑什麼判定司法權下的法官判決是對是錯?
越俎代庖未免太嚴重,是沒學過什麼叫權力分立嗎?
有意見就叫高檢署上訴啊,自己跳出來說法官判錯,連司法院長都沒資格這樣講了
當自己是誰啊?要媚俗好歹也有個極限
是當台灣整套司法體制都死人嗎?案件還沒定讞耶
這還談什麼司法改革啊?行政官僚連自己的權限分際在哪也搞不清楚,改革個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