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錄標題︰
調查劉仕傑是否具有決策委員資格之過程
1.轉錄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joy.lien.1232/posts/10157902497917428
2.轉錄來源︰
連郁婷Facebook
3.轉錄內容︰
以下為我與廖子齊、蔡惠婷調查劉仕傑是否具有本次決策委員之過程,我自問無愧於心
,可受公評。
8/19接獲檢舉,說明劉仕傑可能有雙重黨籍的狀況,因為其於2018年參選台北市議員士
林、北投選區時,有社會民主黨的推薦。選舉委員會即開始調查,並查知2018年士林、
北投市議員選舉公報上,記載劉仕傑一籃「推薦之政黨」為社會民主黨。因此選舉委員
會請黨中央組織部調出所有候選人的入黨申請表。
8/20組織部一開始僅整理出各候選人入黨時於「曾經加入過的政黨」及是否出具放棄黨
籍聲明書等資訊。然為求明確,選舉委員會再要求組織部應掃描所有候選人之入黨申請
表。
同時組織部亦繼續以社民黨目前公開之聯絡方式,欲主動詢問劉仕傑之黨籍問題,然均
未得到聯繫。
8/21晚間5:50分,選舉委員會收到組織部整理所有候選人入黨資料掃瞄檔案,並確定劉
仕傑透過網路申請入黨,其於「曾經加入過的政黨」一欄為空白,並且未出具任何放棄
黨籍聲明書。
8/21晚間6:21分左右,在無法得知劉仕傑是否為社民黨黨員之資訊下,選舉委員會決議
:發信請劉仕傑簽具切結書,切結書內容為請劉仕傑聲明其以無他黨黨籍身分加入本黨
,黨員期間並未加入過其他政黨,如經查核並非屬實者,其願意立即退出時代力量第二
屆決策委員會改選及因本次選舉所產生之相關職務。劉仕傑亦將切結書交給組織部。
8/21 晚間10:00左右,選舉委員會始發現選罷法第28條規定:「依法設立之政黨,得推
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應為該政黨黨員,並檢附加蓋中央
主管機關發給該政黨圖記之政黨推薦書,於候選人登記其間內,向選舉委員會辦理登記
。」
選舉委員會進行線上會議,認為依上開規定,加上選舉公報之記載,判斷劉仕傑加入過
社會民主黨。為釐清爭議,選舉委員連郁婷與組織部主任黎訓瑩,於8/22凌晨1:18分左
右用臉書訊息與劉仕傑本人通話,通話時間約1小時。 連郁婷並立即將劉仕傑的主張以
文字告知所有選舉委員,其主張內容為:
「一、吳益政代表民眾黨參選時,仍然是親民黨黨員;宋楚瑜跟連戰聯合競選總統時,
也不是國民黨員但仍獲推薦,還有很多其他案例,選委會可以調查,所以獲政黨推薦不
代表就一定是黨員;二、如果選罷法28條要求一定要是黨員才能獲推薦的話,文字就會
寫:需為黨員,而不是應為黨員;三、他去登記市議員選舉的時候,他沒有看過他的政
黨推薦書,所以他不知道那政黨推薦書寫了什麼,因為社民黨不讓他看;四、選舉委員
會應向社民黨求證他到底是不是黨員,包括2018年的秘書長伍維婷。如果是的話,社民
黨應該要跟他道歉。總之他不認為他自己有加入過社民黨。」
8/22上午,選舉委員會依劉仕傑要求,開始尋找伍維婷之聯繫方式,並同時請組織部所
有同仁聯繫是否認識任何社民黨之人。約 11:17分,選舉委員會得到伍維婷不方便回答
劉仕傑黨籍問題,同時請組織部可以去問社民黨全委林風吟,而再未得知林風吟的回應
。
12:30分許,選舉委員會再次開語音會議,認為8/22凌晨劉仕傑前三點之回應均不可取,
原因如下:一、吳益政代表民眾黨參選,與其是否仍為親民黨黨員無關,因民眾黨容許
雙重黨籍;而宋楚瑜與連戰聯合競選時,其推薦政黨一欄為:「國民黨、親民黨聯合推
薦」,與劉仕傑所說情形不符;二、選舉委員會法條之認知,若已規定「應為黨員」時
,即為強制規定,與劉仕傑之認知不符;三、三位選舉委員均認為候選人於登記時未曾
檢查自己所有登記文件,乃殊難想像之情形。四的部分,則請組織部同仁繼續聯繫上述
所說的全委,選舉委員連郁婷亦找到社會民主黨於內政部登記之負責人丁勇言之聯繫方
式,連郁婷並於當日下午5:45傳訊息予丁勇言,希望可以確認劉仕傑之黨籍問題。
晚間 10:21分,選舉委員會再度發信,針對選罷法第28條規定與選舉公報應足以認定其
曾經為社民黨黨員,為何在本黨之入黨申請書上,於「曾經加入之政黨」一欄上為空白?
8/23下午1:59分收到劉仕傑回信,其仍聲明從未領有社民黨黨證等語,其並以發信給陳
尚志老師(社民黨全國委員)聲明2018年台北市議員選舉時係以社民黨推薦形式參選,
其未曾是社民黨黨員。而陳尚志老師之回應僅有:「收到。知曉。」
8/24 中午12:02再次收到黨員檢舉,並提出以劉仕傑為名申請加入社民黨之申請表格。
下午1:49,連郁婷與丁勇言主席電聯,其回應劉仕傑2018年為社民黨所徵召,應為其黨
員,然不方便回答其有效黨員期間。下午3:46連郁婷草擬選舉委員會對於劉仕傑黨籍問
題之公告,並請另外兩位選舉委員確認。下午5:25獲所有選舉委員同意。並請組織部於
7:00發給所有黨員。
4.附註、心得、想法︰
劉仕傑搞這齣真的廢到笑
三個選舉委員中,有兩個是法律背景
不知道他們聽到劉仕傑說「應」不等於「需」是什麼表情
更搞笑的是,竟然還有人能拿出「劉仕傑社民黨入黨申請表格」
簡直一刀斃命
看完這篇,再回去看劉仕傑那篇裝可憐實在是不忍卒睹
打臉素材多如牛毛
https://imgur.com/SjEaB0M
https://imgur.com/2wKQyiO
可憐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