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做到被抓到
12張考卷同一個錯誤答案,同一個筆跡
在那邊跟教授說,名字不同啊
是不能同一個筆跡嗎
法律有規定不能同一個筆跡嗎
這,也只能笑笑
繼續鬧
很棒
丟臉的會是誰呢?
※ 引述《Tiara5566 (霸凌天團)》之銘言:
: 記者會先說信用卡號跟其他11人相同
: 陳志明接著出來說住高雄卻在雲林黨部申請很奇怪
: 請問黨章是有規定這些事項嗎
: 沒有的話憑什麼卡人家啊
: 人家愛到哪裡申請入黨,是人身自由啊
: 這麼講究程序正義的黨
: 怎麼會用模糊的「經驗法則」來卡別人
: 有沒有呀比粉和昌粉可以解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