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275643
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新聞內容︰
美豬牛開放》雲林自治條例規定不得檢出瘦肉精 違者罰6萬起跳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總統蔡英文昨天宣布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美豬、30月
齡以上美牛進口,雲林縣府今天下午指出,縣府早在2011年訂定「雲林縣政府處理違反動
物用藥品管理法事件裁罰基準」及「雲林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都規定豬肉不得
含有乙型受體素(瘦肉精)。
雲林縣農業處指出,為有效遏阻不肖養豬戶的投機行為,縣府在2011年訂定「雲林縣政府
處理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事件裁罰基準」,同年6月18日生效,並在2012年5月1日修正提
高裁罰基準,對受體素違法案件處以重罰。
農業處表示,只要畜、禽或水產養殖業者違法使用受體素即裁罰30萬元,一年內再犯者裁
罰167萬元,第3次以上即依法律規定最高額裁罰250萬元。
另外,2017年訂定「雲林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12條規範食品業者所使用或販
的豬肉肉品及其他相關產製品不得含有瘦肉精,違反者依食安法辦理,可處6萬元以上2億
元以下罰鍰。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雲林縣府將堅持豬肉瘦肉精零檢出,未來仍依已通過的食品安全衛
生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對違規者祭以重罰,確保雲林縣良品豬肉的品質,讓消費者對雲林
豬肉有信心,同時確保豬農權益。
附註、心得、想法︰
張縣長你難道不知道自治條例與中央法規牴觸無效嗎?
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
觸者,無效。
發生牴觸無效者,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
政府予以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