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20-08-30 02:49:32我不太懂法律
就我了解,這次蔡總統是以行政命令直接開放美豬
以前馬總統則是要送立法院討論與同意
如果上面我沒有弄錯
則這裡想問,那一個才是正確程序?
如果是該送立法院,
那蔡總統的開放命令是不是算無效?
如果行政命令可以解決,
那馬總統當年為什麼要先送立法院?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0-08-30 02:50:00兩個都是行政命令 只是馬比較功夫 要立院備查想要立院背書的意思其實就算不要備查也可以
作者:
handfoxx (我是說在座的各位)
2020-08-30 02:53:00現在蔡英文送立院 也是百分之百通過啦 但效率一定奇差
作者: Robben (裸奔) 2020-08-30 02:54:00
送立院會吵起來 議題又開始燒
就蔡英文這個不用選舉的背鍋不用讓還要選舉的立委折損反正還有臉皮比城牆厚的綠粉餅幫忙擋著完美
都是正確程序,只是位階高低,以後要翻桌的難度不同。
作者: capirex (′・ω・`) 2020-08-30 03:06:00
搞到跑票就難看了 還是行政命令輾過去比較好
作者: cisyong (騎熊) 2020-08-30 03:37:00
綠委反對的會很多,現在是整個黨賠下去。
作者:
handfoxx (我是說在座的各位)
2020-08-30 03:42:00不對 沒有經過立法院這關 擺明就是蔡英文要扛下去了立法委員也不用喬老半天 反正責任不在他們身上 一切都是經過算計過的 傻傻的
作者:
x001611 (x001611)
2020-08-30 04:50:00一個尊重民意 一個黨天下 民進黨根本不是一個民主政黨
作者:
newsyho (newsyho)
2020-08-30 06:33:00扛下去?都是平常人老百姓在扛,馬的這些爛官是會吃到是不是?扛個屁
作者: BHB619 (祐) 2020-08-30 09:00:00
立院是我法國菜的橡皮圖章
請問dakkk和zero大 相關的程序規則要去哪裡找來看或是有整理方便理解的文章?謝謝
作者:
buzzard (Buzzard)
2020-08-30 14:01:00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4項,授權衛福部以命令放寬標準,訂定命令後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7條,即送立院。立院再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0條以下程序加以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