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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權限:關於陳之漢對全體犯罪嫌疑人之刑事告訴代理暨被害人訴訟參與之代理。
二、範圍:關於本案之警方偵辦、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之偵辦程序暨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審判程序之被害人訴訟參與代理。
三、委任酬金:無(本件屬本所公益案件)。
四、其他:受任人將依法令接受委任人指示,為委任人主張法律上權益,並盡力協同
追查事實真相,打擊全體不法犯罪份子。
基本上如果只是行兇者自首,沒有要深究是否有接受指示
殺人未遂屬於非告訴乃論,刑事上本來就有檢察官會去辦
但館長被槍擊還涉及他的事業是否因此遭受損失
有個律師可以挖掘完整真相也有利後續民事賠償的部分
把案子委任給他的麻吉黃國昌,也沒有那麼讓人意外
這種案子如果背後真的有很大尾的 敢接的律師大概也不多
也有可能接了之後隨便辦辦敷衍了事
況且黃國昌也需要挽回錄音帶外洩崩壞的人設
建議他還是不要從政了 政治他真的玩不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