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超過一行請縮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831653
2.新聞來源︰
聯合新聞網
3.新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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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3 12:55 聯合報 / 記者李奕昕/台北即時報導
國民黨台南市議員王家貞、李中岑指振興三倍券有假,被警方查辦假訊息依社維法函送,
但簡易庭裁不罰,台南市警察局擬抗告;刑事局說,經濟部已澄清是錯誤訊息,有抗告理
由。
刑事局表示,對於記者會相關言論,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當天發布新聞,澄清為錯誤訊息,
法院裁定不罰後,刑事局研究裁定內容,認為有可抗告理由,移請台南市警察局參處。
王家貞、李中岑是在7月開記者會,表示「民間已收到偽三倍券」等言論,刑事局偵八大
隊、台南市警察局調查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台南地院簡易庭,法院上月26日裁定不
罰,刑事局將可抗告理由資料傳給台南市警局。
查辦這起案件引起「箝制言論自由」爭議,警政署當時就表達「支持查辦」,表示若發現
不法應向司法機關告發,而非未經查證開記者會造成社會誤解及恐慌,將持續查察相關案
件,杜絕假訊息。
4.附註、心得、想法︰
後面同一媒體就此事,報導「法界人士的意見」時指出:
「警方認王家貞、李中岑等4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布謠言,足以
影響公共之安寧』送辦,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本案重點在於有無
『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的認定,法官據此做出判斷。其實案件不複雜,如何
證明王家貞等人故意散播謠言,確實已經影響公共安寧,否則民代討論公共政策,在憲
法保護言論自由的範疇下,翻盤的機率並不大。」
當局想抗告的目的,到底是為了什麼呢?
仍要執意據此(以同一《社會秩序維護法》)限縮言論自由,一般而言難以得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