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討論一下版規

作者: kero2377 (睪固酮Boy)   2020-09-04 14:28:21
其實是想針對版規一些不足的部分做修正
畢竟第二任ㄌ總是想說把版規用的更完善點
否則版規上也有一些潛在的風險。
想改的以及理由我會放在下面
啊大家就看一看
如果沒問題我就會提案給板主群爭取支持
感謝
首先是2-2的部分
40字減少為30字轉錄文一樣也是30字
修改原因是覺得40字可以再少一點
因為很多人犯這條,但這其實不是什麼大事情
這樣就被水桶很虧,所以提議減少字數。
2-9的部分改成板上文章
若能提供公正第三方作證為不實文章水桶14天
修改原因是把刪除改成水桶,加重處罰
但因有水桶罰則也會變成檢舉制
原因是這條很模糊,需要眾板主合議比較好
而且原本只有刪除的罰則太低了
因此這樣提議
2-10
廣告/色情血腥/惡意使人驚嚇整人/病毒/竊取個資/在文章以及推文影射或透漏他人個資,水桶180天
增加在文章以及推文影射或透漏他人個資這條
修改原因是感覺最近ptt越來越多肉搜版友的人
覺得要對版友多點保障
然後增加
文章及推文影射他人個資之行為
板主群得主動處理此文章及推文。
防止肉搜以及透漏他人個資也是ptt站規
這也是我們必須保障版友的一部分。
然後2-18整條刪除
因完全無法使用此版規,模糊性太大且已經有2-9
所以想直接刪除這條
新增:標題舊聞納入標題(討論)中。
修改原因 :避免網友因為po三天外新聞違反版規
且舊聞也有他的討論價值,應合規。
另外
原2.5k
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轉錄FB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
c)
想放寬為可以擷取但不能更改,
擷取後不能更改原意。
改此條重點也是2.5k很多人被檢舉
但其實這是非常小的事情
因為這樣被桶真的很雖。
我認為只要不是刻意帶風向抹黑擷取標題
基本上我認為都還好
且的確有些新聞標題太長需要濃縮才能表達原意
大概就這樣把
大家討論一下。
作者: sunyeah ( 湯元嗎)   2019-09-04 14:28:00
住音文殺小
作者: RodrigueZ810 (裝小維)   2020-09-04 14:34:00
媽的跟蔡英文一樣 第二任就亂改亂搞喔難怪支持率狂掉一個民眾黨
作者: Rrrxddd (RRXD)   2020-09-04 14:35:00
綠共下台好嗎?
作者: eyeter (諾亞方舟)   2020-09-04 14:35:00
我4%我驕傲
作者: RodrigueZ810 (裝小維)   2020-09-04 14:36:00
算了 內容還行 支持
作者: wupaul (22222)   2020-09-04 14:37:00
希望能增加保護柯粉條款,我一直被綠共水桶!
作者: rumor3456   2020-09-04 14:38:00
180天好重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20-09-04 14:40:00
我覺得4%這詞是歧視、是分裂族群,應該要嚴格禁止
作者: RodrigueZ810 (裝小維)   2020-09-04 14:40:00
不過情色那個要不要討論一下把尺度說清楚一點
作者: plutox (網路上的芳鄰)   2020-09-04 14:43:00
沒必要,廢文已經很多了
作者: joe10337 (Dashu知道他不會是一個?2)   2020-09-04 14:43:00
那種跟人吵架的起手式就是先搜這人曾經的推發文再來攻擊的咖都很弱啊沒辦法針對議題討論,只剩人身攻擊,超弱這種人還當過大版版主 快笑死
作者: laikyo (六元)   2020-09-04 14:47:00
病毒 及 竊個資 應該永桶
作者: tigerzz3 (CC)   2020-09-04 14:48:00
最後一段不要好了 以後大亂改你們會審死 就標題貼上 滿了就算了
作者: gogoegg (--)   2020-09-04 14:49:00
40字的不用廢 那個只釣得到平常不逛版 很久才來政黑的
作者: Rrrxddd (RRXD)   2020-09-04 14:52:00
操 綠共 改板規逼人吞瘦肉精?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0-09-04 14:55:00
40字就是防有人貼新聞洗版
作者: yuxds (cody)   2020-09-04 15:01:00
改成20字也沒差吧 40字怎麼會有防洗版功能?板規就已經規定你一天新聞最多PO三篇 是要怎樣洗?而且真的要每天洗三篇衝文章 隨便掰個四十字出來很難嗎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0-09-04 15:02:00
要你想內容寫 自然不想貼
作者: jacklyl (超越大師)   2020-09-04 15:03:00
2-9不同意 不然反串會被一堆阿呆喊造謠 搞不好還狂檢舉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0-09-04 15:03:00
不難幹麻改真的要改就不要心得
作者: yuxds (cody)   2020-09-04 15:04:00
不難為什麼要改? 因為板規沒意義阿 完全徒增麻煩而已
作者: BDG (畢帝姬)   2020-09-04 15:04:00
個人覺得無所謂 如果有上色標重點 比 藉心得亂寫帶風向 好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0-09-04 15:05:00
40字還要改,版友上學作文都不及格484
作者: sciss1 (無)   2020-09-04 15:05:00
標題把版規修成從頭開始貼_+1應該改嚴不是放寬而製造糾紛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0-09-04 15:05:00
所以改成20有什意義?
作者: yuxds (cody)   2020-09-04 15:05:00
也沒什麼意義吧 隨便說個更少的數字而已 改不要心得也行阿
作者: sciss1 (無)   2020-09-04 15:07:00
舊聞如果納入[討論],應規定只能摘錄不能全文,免得老置底
作者: yuxds (cody)   2020-09-04 15:09:00
一條板規寫出來 總該要有他背後期望的目的像是那40字 我就看不出來背後有什麼意義或目的之前看過什麼 有人說40字就是要你對這議題有啥看法了解那我建議乾脆改200字好了 40字隨便寫都有改成200字 就要稍微想一下要打什麼內容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0-09-04 15:13:00
來呀 怕你板主改這條純粹不想算字吧
作者: sciss1 (無)   2020-09-04 15:15:00
40字是要避免貼新聞者想都不想就貼而設門檻,提高討論品質
作者: heinse (heinse)   2020-09-04 15:15:00
我是建議2-5k可以改成可以省略標點符號 畢竟標點符號真的不影響閱讀有時記者又用全形 那標點符號又佔據一個字的空間
作者: heinse (heinse)   2020-09-04 15:16:00
如果可以刪掉標點符號 那標題就能塞更多字
作者: yuxds (cody)   2020-09-04 15:17:00
我不認為多那40字 有提高到什麼討論品質畢竟是要討論新聞內容 還是討論貼文者寫的作文?或者說 重點是新聞 還是貼文者的作文?
作者: VVinSaber (Z.S)   2020-09-04 15:19:00
四十字不改比較好 至少寫出來的東西會像是有看過文
作者: heinse (heinse)   2020-09-04 15:19:00
新聞有時心得打40字以上 才25P 轉錄隨便都能超過25P 要不調整一下啊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0-09-04 15:20:00
舊聞不如直接併去新聞分類,但最頂要標示是舊聞,以免第一時間誤導人。再加上自己新聞心得
作者: sciss1 (無)   2020-09-04 15:21:00
都說政黑是發洩心情,40字的心情都沒有就不要來啊
作者: heinse (heinse)   2020-09-04 15:22:00
我覺得40字可以有 但發文只有25P真的很不行
作者: sciss1 (無)   2020-09-04 15:22:00
要發洩心情,重點當然是貼文者的心情,那就要有文,是吧?
作者: heinse (heinse)   2020-09-04 15:23:00
不然就發轉錄文P幣也要設上限
作者: ellis5566 (艾莉絲)   2020-09-04 15:23:00
40字還好吧 隨便打一打就超過了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0-09-04 15:23:00
我只有40字保留,跟舊聞開放併新聞但加強第一眼的標示兩個意見。
作者: pujipuji (噗嘰)   2020-09-04 15:24:00
要改200字我也贊成啦
作者: sciss1 (無)   2020-09-04 15:26:00
2-18指控特定族群犯法是為了達到無罪推定的效果。2-9保障不了還沒有證據而應該無罪推定時的狀況。沒效是文字不精確,卻不是2-9能取代的。
作者: pujipuji (噗嘰)   2020-09-04 15:29:00
我倒覺得2-18雖然少用但可以留著,2-9應該刪掉
作者: sciss1 (無)   2020-09-04 15:29:00
等公正第三方證據出來可未必等的到,就算出來也可能傷害已經造成。
作者: chiguang (完美工具人)   2020-09-04 15:30:00
40字心得都寫不出來,這是有多廢?真的有心得的推文隨便都超過40個字,那些只想發最廢的那種文章吧。
作者: sciss1 (無)   2020-09-04 15:31:00
最近nicho指控兩顆子彈的案件,應該要演練一下2-9了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0-09-04 15:37:00
對了,水桶期間開分身要不要加重?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20-09-04 15:46:00
支持2-9加重啊,哪次不加重
作者: Gavatzky (My Prince)   2020-09-04 16:01:00
我反對 應該越罰越重 不是越改越輕
作者: lazycat5 (phoenix)   2020-09-04 16:02:00
40字合理,轉貼者應表達個人意見與立場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20-09-04 16:31:00
贊成提高2-10罰則,重申重視每個版友個資的重要性。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0-09-05 10:09:00
對了,2-5k若不是從頭開始轉,會不會造成有人關鍵字找不到進而犯2-5d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20-09-05 10:34:00
是的
作者: lj7168 (出頭天)   2020-09-05 11:58:00
4%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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