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是想針對版規一些不足的部分做修正
畢竟第二任ㄌ總是想說把版規用的更完善點
否則版規上也有一些潛在的風險。
想改的以及理由我會放在下面
啊大家就看一看
如果沒問題我就會提案給板主群爭取支持
感謝
首先是2-2的部分
40字減少為30字轉錄文一樣也是30字
修改原因是覺得40字可以再少一點
因為很多人犯這條,但這其實不是什麼大事情
這樣就被水桶很虧,所以提議減少字數。
2-9的部分改成板上文章
若能提供公正第三方作證為不實文章水桶14天
修改原因是把刪除改成水桶,加重處罰
但因有水桶罰則也會變成檢舉制
原因是這條很模糊,需要眾板主合議比較好
而且原本只有刪除的罰則太低了
因此這樣提議
2-10
廣告/色情血腥/惡意使人驚嚇整人/病毒/竊取個資/在文章以及推文影射或透漏他人個資,水桶180天
增加在文章以及推文影射或透漏他人個資這條
修改原因是感覺最近ptt越來越多肉搜版友的人
覺得要對版友多點保障
然後增加
文章及推文影射他人個資之行為
板主群得主動處理此文章及推文。
防止肉搜以及透漏他人個資也是ptt站規
這也是我們必須保障版友的一部分。
然後2-18整條刪除
因完全無法使用此版規,模糊性太大且已經有2-9
所以想直接刪除這條
新增:標題舊聞納入標題(討論)中。
修改原因 :避免網友因為po三天外新聞違反版規
且舊聞也有他的討論價值,應合規。
另外
原2.5k
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轉錄FB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
c)
想放寬為可以擷取但不能更改,
擷取後不能更改原意。
改此條重點也是2.5k很多人被檢舉
但其實這是非常小的事情
因為這樣被桶真的很雖。
我認為只要不是刻意帶風向抹黑擷取標題
基本上我認為都還好
且的確有些新聞標題太長需要濃縮才能表達原意
大概就這樣把
大家討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