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cklyl (全力殲滅糞兔兔卡娜赫拉)》之銘言:
: ※ 引述《kero2377 (愛gina福利熊)》之銘言:
: : 2-9的部分改成板上文章
: : 若能提供公正第三方作證為不實文章水桶14天
: : 修改原因是把刪除改成水桶,加重處罰
: : 但因有水桶罰則也會變成檢舉制
: : 原因是這條很模糊,需要眾板主合議比較好
: : 而且原本只有刪除的罰則太低了
: : 因此這樣提議
: 2-9堅決反對
: 不然以後發發廢文
: 用膝蓋想也知道是廢文反串的
: 就等著被一堆低能喊造謠+狂檢舉
: 想到以前只是發發黑柯創作文
: 就被一堆柯韓加利粉在那邊喊造謠
: 想也知道只是抒發生活的廢文
: 柯韓加利粉還在那邊兇
: 回想起來又冒冷汗 有夠可怕
我對發文上限有意見,
建議按照年資擬定發文上限,
像是1000次登錄日內的新人保障上限每日5篇,
1001-2000:6篇
2001-3000:7篇
每1000日多一篇發文額度,
以此類推...。
另外建議發文造謠毀謗母國美國一律水桶十年,
造謠判斷標準只看有沒有證據佐證所發標之言論想或看來論述,
而證據只認定聯邦政府或各州政府官方的數據或宣言作為佐證,
其餘一律視為無效證據。
舉例來說美豬瘦肉精會吃死人或吃到對人體有毒就是造謠毀謗母國請直接永桶十年,
因為美國官方數據宣言一般人類是吃不到致病量(如果可以達到或許你先該擔心你的膽固
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