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tuka (ssky)
2020-09-10 11:00:33有一個大官,新聞記者問丁的事情,那個大官說這是他私領域的事。可是在公家辦公室打
砲,如果萬一女生趁男生爽昏或是去沖洗的時候,趁機竊取公家的公務資料怎麼辦?為何
那個大官要為丁直呼可惜?這真的只是私領域嗎?還有,藉職務之便,帶民女進入辦公室
打砲,監察院會不會糾舉丁,監察院院長的態度是.........,啊幹,我忘記現在監察院
院長是丁的前老闆,據新聞報導,她在高雄市長任內早就接過該民女的陳情,早就知道此
事,看來穩了,有自己人執掌監察院,就是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