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292009
2.新聞來源︰
自由電子報
3.新聞內容︰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323佔領行政院」行動,警方徹
夜強制驅離,多位民眾濺血,被警方打得頭破血流,7旬老翁周榮宗(已故)等25位受傷
民眾提出自訴,控告時任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中正一分局長
方仰寧等4人涉殺人未遂、傷害等罪,台北地院更二審今宣判,馬、江4人無罪。可上訴。
全案原本有23位自訴人,已故的周榮宗由其女兒承受訴訟,前立委周倪安、案發當晚被警
察打到抽搐倒地的牙醫師王心愷,今年聲請參與本件訴訟,合議庭今年5月裁准,使自訴
人增為25人。
被告4人則包括馬英九、江宜樺、王卓鈞、方仰寧,被控罪名有殺人未遂、重傷害未遂、
傷害、強制等罪。周倪安另案自訴指控時任台北市警局長黃昇勇,一、二審都認定黃昇勇
是依法執行職務,控方未能證明他對部屬下達施暴命令,且警方有先口頭勸離、柔性抬離
再強制驅離,符合比例原則,判黃無罪,最高法院今年6月駁回上訴,黃昇勇確定無罪。
2014年3月23日晚間,已佔領立法院議場一星期的學運群眾,突襲發動「佔領行政院」行
動,警方於當日深夜至翌日清晨執行強制驅離,在行政院內、外爆發多起警察暴力事件,
數十位民眾濺血,受傷民眾指控警察用警棍、警盾「專門打頭」有殺人犯意,事後自訴提
告追訴國家暴力。
自訴人律師團代表尤伯祥在今年6月論告時指出,馬英九、江宜樺居於犯罪支配地位,明
知現場2500名警力不足以達到驅離1萬4000位民眾的目的,仍向警方下達隔天週一「行政
院正常上班」的指令,迫使警方不得不動用武力血腥驅離,馬、江和王卓鈞雖不在政院現
場,手上沒沾一滴血就收復行政院,但檢警事後未揪出任何一名施暴員警,國家暴力迄今
6年竟無人負責,馬英九等指揮體系官員應與暴警同罪。
台北地院曾2度認定馬、江等4人犯罪嫌疑不足,以程序駁回自訴,但都被高等法院撤銷發
回更審,認為北院未盡調查方法,要求北院實質審理。北院更二審受理分案後,經1年多
審理,今天宣判無罪。
4.附註、心得、想法︰
自訴人提告馬英九 江宜樺 王卓鈞 方仰寧殺人未遂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4人無罪
不過我認為自訴人還會再上訴 官司還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