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oRTuNaTeR (偽惡碎唸者 戰力奶騷神↑)》之銘言:
: 在北美十三州仍在與英軍交戰時,這十三州都有「各自的成文憲法」,
殖民地哪來的憲法
這十三州各自獲得英王的授權而建立 自治領
或稱為 殖民地
還有的是英王直接統治 稱為 省
其實那些自治的法源也不過是英王簽署的一張紙罷了
: 所以從國際法來看,各州其實都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他們在反叛前只是殖民地/自治領/省
絕不是國家
至於選舉人團制度
原因也很簡單
就是將小州的重要性擴大 讓候選人也得顧一下小州
這一點
絕對不是把 票票等值 當成天條在唸經的台灣人可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