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eraldLiu (wolver)》之銘言:
: 韓國魚如果選北市長,最先注意的一定是,選舉補助款一票三十元那個一定要牢牢
: 掌握在手裡。
: 千萬不可讓國民黨主席又偷偷花光光。
: 上回栓宗痛落選,講說補助款一毛也拿不到時,神情多麼落莫呀!
選市長跟選總統的補助款領取人身分不同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43 條
.....(略)
應於當選人名單公告日後三十日內,由選舉委員會核算補貼金額,
並通知候選人於三個月內摯據,向選舉委員會領取。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41 條
......(略)
各組候選人選舉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
每票補貼新臺幣三十元。但其最高額,不得超過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二個以上政黨共
同推薦一組候選人時,應共同具名領取。
所以說韓不可能再發生選總統時的"錯誤"
這一次 韓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