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沒有看到新聞寫到這個,
不過說不定已經有解答了,
我覺得發文問可能比較快,
就是之前徐永明拿李恆隆兩百萬開公聽會那件事,
那個公聽會辦在第八會期,還是十二月吔。
我去年七月就已經講,第八會期是預算會期,
要審預算,時間根本就不多,
何況是十二月,要開公聽會理論上也不是在那個時間、那個月份開。
所以我早就在七月講過了「黃國昌的『台灣下一步』說要修法是騙人的」,
時代力量在 2019 年的行為,沒有一件是合理的。
最後也證實黃國昌所謂的「下一步」就是要去搶大同獨董,
他在那邊鬧了半天,沒有一件事到現在他能自圓其說,
包括還提名「宇昌案打手的老公」,
這件事一直到現在,我沒看過任何時力粉有講過合理的解釋。
還不是要合情喔,只是要合理而已,
黃國昌、邱顯智這些人連一個理由都講不出來。道理都講不出來。
不過自從徐永明被爆出來原來拿徐旭東對手的財團的錢,
大家才看懂徐永明送兩席召委給國民黨是在玩什麼手法。
喔我要講的不是那個兩百萬,是這個兩百萬現在被證實其實沒拿到,
可是徐永明的辦公室主任有拿一百萬存入時力的帳戶呀,
所以確定兩百萬從頭到尾沒拿到,不是更嚴重嗎?
表示這一百萬和兩百萬是不同的錢,
所以表示這一百萬不在兩百萬以內,
也就是說一百萬是別人給的。
我要講的,我要問的是這個。
新聞目前有講到一百萬是誰給的嗎?還是說最近新聞沒提到。
我說的一百萬是另一件事,不是兩百萬的這件事,是不是如此。
所以這是兩個不同的人給的嘛。我這樣有沒有講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