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超過一行請縮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00923/GAVYYG7UVFGW7EDN6LE64AMBPQ/
2.新聞來源︰
蘋果
3.新聞內容︰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政風查彰化出爐|2措施違背中央「無法可罰」 陳時中:公務員失職交彰化縣府懲處
12分鐘前
(新增:健保署說法)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3)日表示,有關今(2020)年8月17日公布國內第485例
COVID-19(武漢肺炎)確診個案,因該案無症狀並於居家檢疫期間前往醫院採檢,未
遵循指揮中心公費採檢規範,且居家檢疫者於檢疫期間外出採檢,可能造成防疫風
險,引發輿論關注。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指示該中心行政組廉政小組進行調查,
廉政小組遂於8月24日及8月28日提出調查報告。
陳時中今表示,依據廉政小組調查,彰化縣衛生局共有兩項作為違反指揮中心政策
,一為對無症狀居家檢疫者進行採檢;二為主動要求居家檢疫者於檢疫期間外出,
經研析認為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條第1項第2款第1目、第2目及第17條第1項
規定。
指揮中心表示,現行《傳染病防治法》對於地方主管機關違反第5條所定權責事項,
或違反第17條第1項指揮官統一指揮、督導及協調者,並無相關行政裁處罰則規定。
若地方主管機關未落實執行防疫政策或有逾越法規權限之作為,是否適用傳染病防治
法規範,未來可於傳染病防治法修正時,參考立法例併同為立法政策評估。
至於彰化縣衛生局違反指揮中心防治政策、處置或措施,另涉有公務員違法或怠於執
行職務之失職行為,應由彰化縣政府依其具體情節循《公務員服務法》、《考績法》
及《懲戒法》等規定辦理。
陳時中表示,有關對彰化縣衛生局的開罰,現在相關法規確實沒有相關罰責,但地方
政府等督導單位可以做相關處分。對於彰化縣衛生局違規是否會開罰?陳時中則表示
,一切依法開罰。
診察費是否追回? 健保署:指揮中心提供名單即可追討
健保署醫管組組長李純馥表示,有關針對原本沒有就醫需求,若因配合彰化縣衛生局
針對無症狀者採檢,而到醫院做了沒有必要的診察,健保署將可根據指揮中心提供的
名單進行逐一審查,若確定需追繳診察費者,該署將追回每人260元的一般診察費。
(林芳如、黃仲丘、許稚佳/台北報導)
4.附註、心得、想法︰
王縣長
供威啊!
不是很愛負責?
現在懲處權責在你們縣府啦!
球飛過去了啦
快點主動說明啊!
不是說人無症狀還在隔離叫出來篩檢屬於地方政府的權責嗎?
人家都用法條打臉了
供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