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仗,除了精良的武器系統與設備妥善率外,
最重要的是作戰人員的素質和整體的作戰能力,
因為,不論飛彈、戰機、軍艦、戰車再怎麼樣先進,
還是需要訓練有素、技術熟練、素質高的人來執行!
。
那,問題來了,當前的主要戰力是否以志願役為主?
而目前志願役的兵力和兵源是否足夠應付作戰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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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四個月義務役的士兵,大家不能有不切實際的期待。
因為短短的四個月,是不可能精熟各種訓練和技術的,
因此,役期只有四個月的士兵作戰能力,請直接忽略。
換言之,大家只能將希望寄託在志願役官、士、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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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四個月義務役的作戰能力明顯不符合實際需求,
因而教召對象以一年期以上的義務役後備軍人為主,
但,若是如此運作就可能衍生一些奇怪不公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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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教召與未來作戰能力的需求,
服役時間超過一年以上的,越能符合教召訓練的目標。
服役不足四個月的戰鬥營,越不符合後備軍人的作戰力。
也因此,如果是要提升後備軍人在戰時的支援能力,
要徵召的當然是先考量役期一年以上的退伍軍人。
但,這樣是否衍生不公,
甚至凸顯當初將役期縮短至四個月和一個月的荒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