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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lliam: 可以說成跟中央政府無關... 10/05 12:15
第N次把房屋稅與地價稅講清楚
房屋稅的母法房屋稅條例
第 10 條
主管稽徵機關應依據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標準,核計房屋現值。
。
第 11 條
房屋標準價格,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依據下列事項分別評定,並由直轄市
、縣 (市) 政府公告之:
地價稅母法土地稅法
第 12 條
本法所稱公告現值,指直轄市及縣 (市) 政府依平均地權條例公告之土地
現值。
平均地權條例
第 4 條
本條例所定地價評議委員會,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組織之,並應由地
方民意代表及其他公正人士參加;其組織規程,由內政部定之。
所以看懂了嗎?
母法都寫得很清楚,房屋稅由不懂產評價委員會來估價
地價稅由地價評議委員會估價
地價評議委員會組成:15或16人
主委:地方首長或副首長
副主委:地方政府秘書長或副秘書長
地方政府主管:4
法律、工程、都市計劃專家:各1
地政專家:2
不動產估價師:2-3
議員:1
地方公正人士:1
不動產評議委員會也類似
委員會不是政府官員就是地方政府找的專家,等於全都我的人
最後估出遠低於市價的數據,這還不是地方政府的責任?
房市三箭,但是工作是地方政府的事,真X粉要不要解析下?
作者:
SaDPAN (心碎小潘)
2020-10-05 13:34:00這個人專凹房市政策的 XD 房市三箭真的該參考你的文章
地方政府可以解決的事情 還要動母法 這叫殺雞用牛刀建議想打房的離開鍵盤 真正去跟地方政府抗議實在點
你要說地方政府也有責任合理,要說跟中央無關實在太護航..話說我名下房子土地好幾筆,不打房我還挺開心,只是看到有人護航這麼好笑只好出來糾正..
法律訂得清清楚楚 不去找主管機關 而是想修母法不覺得這邏輯很奇怪嗎法律也沒寫要低稅 那為什麼實際執行是低稅?不就主管機關亂搞嗎? 所以問題就是主管機關阿
我前篇推文不就舉了兩個不修母法光調稅率跟路段率無法解決的問題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