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覺得 這個板規應該要再討論一下嗎 ?
柯粉造謠 自產自銷 攻擊抹黑 板友
結果沒有板規 可以水桶
接著其他板友 開始肉搜被起底
才發現 原來是開分身來造謠 抹黑
結果板規一查 竟然要桶180天
造謠抹黑的沒事 逍遙法外
幫忙起底的 則要被重罰
如果 這樣還不修的話
下次還是會有人開分身用 爆料當標題
然後 自己用小畫家編輯修改 自產自銷 造謠
因為沒有板規 可以水桶
這個板規是不是有討論增修的空間 ?
還有 應該列一個保護吹哨者條款
像手機哥 屢次爆料 事後都得到證實 很明顯 手機哥 已經成為柯粉的眼中釘了
甚至不惜用造謠 抹黑的方式 來摧毀他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