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警察友人說在ptt告人沒有用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20-10-08 19:34:05
如題
就妨害名譽去年到現在沒下文
不知是跳板還是ptt可以選擇性給資料
總之警察表達就就是很無奈就對了
會說那都沒有用
臉書更少理會 行文也是一樣
不過剛看到有被判刑的前例
是要說這種東西都運氣運氣嗎
補政黑點不是簽名檔幹
真柯文哲認同卡若認同請在空格中打一個勾
口我認同柯文哲智商157
口我認同被強暴比被誘姦的便宜
口我認同陳菊是比較肥的韓國瑜
口我認同自殺要透過安眠藥而不是自焚
口我認同台北市全台最清廉中高階官員都沒問題
作者: MVPGGYY (MVP)   2020-10-08 19:38:00
肥皂不是就告了一堆人,怎麼會沒用?只是不一定告的成而已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20-10-08 19:38:00
就是沒有那麼絕對 不知道怎麼講可能連開頭 進入司法程序都沒有 偵查庭也沒有
作者: MVPGGYY (MVP)   2020-10-08 19:40:00
肥皂告了幾十個都有受理跟找到人不是嗎? 只是不一定會成罪啊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20-10-08 19:44:00
不是律師不確定 論壇或社群軟體不給資料沒有罰則 所以就醬
作者: YOLULIN1985   2020-10-08 19:49:00
屁啦 我三月開偵查庭是看到鬼喔XDD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20-10-08 19:53:00
算你雖拔 或你沒有藏ip 反正我文組 真被高科技玩弄就認命習慣就好
作者: MVPGGYY (MVP)   2020-10-08 20:02:00
真要查的話,除非你一輩子從上線申請帳號就都是假ip,不然是要藏什麼XD比較可能查不到的是那種人旅居國外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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