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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
52分鐘
科技必須考量人性,《科技偵查法》恐侵犯人權紅線,應審慎評估
日前《科技偵查法》草案一公布,就被認為將嚴重侵犯人權,遭受輿論強烈反彈而暫緩。
然而其中的癥結點在於,未來檢調辦案可能恣意對嫌疑人或相關人士進行各種監控,有侵
害個人隱私的疑慮。
虹安認為,《科技偵查法》草案中,賦予了檢調單位可在民眾的手機或筆電等終端裝置裝
上木馬程式,以監控通聯內容的權力。高虹安更指出,最令人驚悚的是,根據草案第四條
和第五條,只要司法警察或檢察官認為需要實施空拍機或GPS定位追蹤,就可先逕行實施
,不需要經過法院或法官核可。這樣讓民眾擔心,我國檢調單位會否濫用權力,輕率實施
這種侵犯隱私,當事人難以察覺申訴的偵查行為。
依照《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除少數急迫情況外,基本上都需要「事先」經法官同意
核發「通訊監察書」後,才可實施。即便是情況急迫,也都要求在24或48小時內,必須取
得法官補行同意。科偵法中有許多偵查手段,如運用空拍機、GPS定位、植入木馬等,對
於人民隱私的窺探蒐集程度,不下於一般的通訊監聽,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但科偵法草
案中,多僅以相較通保法更為寬鬆的實施條件規範,比方在急迫時可逕行實施後再聲請許
可的時間更長,甚至可在實施一定期間後需要延長時,才需聲請法院許可。近日已有許多
法律界學者專家高聲疾呼,實施程序的「法官保留原則」都太過寬鬆,難以在人權保障與
司法效率間取得平衡。
由於草案引發各界疑慮,法務部在接收廣大民意之後,決定重新研議。虹安要強調,固然
要讓檢調單位有更多先進的辦案工具,但也要顧及人民隱私權利保障。隱私權與科技辦案
像在天平的兩端,應該讓《科技偵查法》有更嚴謹、更審慎審酌的空間,而不是粗糙草率
地推出5天就要把法案通過。由於這部法案在執行時確實可能「侵犯到人權的紅線」,因
此裡面每一個條文都得認真地細細雕琢,才有辦法在這個「天平」找到最佳解。
或許有網友會認為「不是犯罪者,為什麼要怕呢?」虹安要提醒大家的是,我們現在之所
以對於中共政權有很多害怕不信任之處,就在於今天若民眾批判政府或批評政策,「算不
算是犯罪者?」也許在不同的地方因地制宜,但在對岸就可能認為你是犯罪者,或是以「
先射箭再畫靶」的方式「偵查」你的犯罪行為。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法規制定時就需要把
人性的可能性考慮進去,不應該只求快速立法,而是要舉辦公聽會、與社會大眾溝通,並
經過立法院的審查程序,讓全國人民都能充分了解利弊得失,做出理智決定。
最後,虹安也要呼籲大家,平日應該多關心與自身權益相關的法案,並積極了解公共時事
議題,因為當人民關心或勇於發表意見,讓這些聲音被政府聽到,就有機會將法案和制度
修改得更好、更完善。
4.附註、心得、想法︰
害我想起當時柯P要用監視器取締違規 就吵得沸沸揚楊
監視器取締違規停車 法界批柯侵權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296024
如今卻要通過《科技偵查法》不需要經過法院或法官核可
檢調單位逕行實施運用空拍機 GPS定位 植入木馬
或許時間背景又不同了 XDDDD 但是卻值得好好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