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之前好像就看過有人提出類似的建議
不過仔細想想
倒也不是真的不行實施
九萬人有兩萬人免役
要不是台灣的兵役標準制度過高
就是台灣人逃避兵役的能力太好
總之
都不是甚麼鬼正常狀況
這個沉疴已久
去怪哪個人其實都沒有啥意義
不過既然目前國家的兵役方向
是要打造專業的部隊
而非一堆不願意的掃地步槍兵
說到打造專業部隊
最基本的就是錢
為啥要去電子業賣肝?
工時超長但就是待遇好
年薪破百萬沒問題
如果你今天當職業軍人
也能動輒破百萬
吸引力就會高出很多
但國家財政困難
哪來的錢去支應?
九萬人,甚至每年將近三十萬人(含替代役)
想來應該是一個不錯的稅基吧?
反正不想當兵的
就去繳錢換正當的免除兵役資格
身體不適合的
還是去部隊內進行雜役─正職掃地兵,混完應盡的役期
家庭因素的
反正現在教召時間都拉長這麼多了
每年都要回去兵役課報到一次
看看家庭因素有沒有消滅
十年過後,小嬰兒都上小學了
消滅,乖乖回去盡完應盡的義務
沒消滅,一樣持續追蹤十五年到除役為止
現在戰爭台灣根本不需要這麼多步槍兵
海陸空高科技
也需要專業的職業軍人進行操作訓練
拿十個義務役的薪水補貼給一個職業軍人
怎麼看都合算
更別提如果真能修法賣除罪券
說錯
除兵役券
那預算來源更不是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