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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又漲 政府還有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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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6 03:47 聯合報 / 王健安/暨南國際大學副教授、住宅學會理事(投縣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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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房價持續上漲再度受到關注,比較跨國房市政策,少數如中國大陸對房價進行直接控
制的五限政策,其中限價即規定商品房最高售價;再如以保障居住權出名的德國,如果開
價超過基準價一定比例,地產商將遭鉅額罰款。
反之,多數國家強調自由經濟市場體系,最常用兩種間接措施:一是對價格揭露透明化的
要求,比如台灣的「實價登錄」制度,此又衍生「即時(反映當下市場行情)」與「真實
(無造假或作價)」,甚至是近期立委舌戰部長「實虛坪」等問題。二是透過選擇性信用
管制、財稅政策等,間接影響價格快速上漲。
即使我們同意「政府不應直接干預任何市場價格」,但在英美等國住宅政策,概設有房租
管制的規定,雖其對房租管制方式並非都採最高額限制,而是要求「租賃期間房東不得任
意提高租金與漲幅」等,德國規定除非房屋經過大修,否則三年內漲幅不能超過百分之廿
。
我國根據土地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城市地方房屋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
總價」年息百分之十為限;約定房屋租金,超過前開規定者,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得依前開所定標準強制減定之。然而,行政機關從未據此發生強制減定租金的案例。
此外,二○一七年通過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規定:租賃住宅之租金,由出租人與承租
人約定,不適用土地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其立法意旨:為避免影響出租人提供租賃住宅之
意願,尊重市場機制,爰予以排除適用。
整體來說,對政府「居住正義」的口惠與房價系統性監理的不一致,讓我們有以下六問:
一是即便非人人有需求的股市,都設有漲跌幅限制,那人人都要住的房市,為何沒有相關
機制?二問為何資本主義更強烈的美國等,都比台灣擁護住宅使用價格「租金」的自由機
制?
三問去年「資金匯回專法」立法之初,即明訂「五年內不能投入不動產市場」,官方如何
解釋「此波房市上漲原因之一係台商資金回流」與其對策?此外,在二○○九年遺贈稅大
降後,部分台商將資金匯回投資台灣的不動產,助長房價後衍生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通稱
「奢侈稅」)立法,難道相關監理機關沒有從中得到教訓或經驗嗎?
四問是對「內政部與財政部認為課徵囤房稅無法達到降低空屋效果」的辯證與質疑,央行
近日不是表示「稅的作用最大」嗎;五問:如果「長期低利率的寬鬆資金環境是高房價禍
首」說法對央行不盡公平,那「幫凶」的用詞呢?
最後:我們同意央行多次宣稱「健全房市有賴各部會通力合作」,但從結果論民眾可能無
法全然了解政府的理論邏輯,卻能直指問題核心:如果上述已實施過的XX政策都無用,
請問政府將有何有效具體措施?
居住正義不應只是選舉口號,如何落實到法律與政策執行,會是民眾日後檢驗的重點。
4.附註、心得、想法︰
你各位年輕人就繼續投給資進黨吧 繼續買不起房子娶不到老婆
只能眼睜睜看著大老闆們納妾開名車 高官在辦公室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