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24548
2.新聞來源︰
自由電子報
3.新聞內容︰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26歲莫姓男子,疑似接受江姓高中同學及一對李姓
表兄弟指使,16日以一次一萬五的代價,前往港人在台庇護所「保護傘」餐廳潑屎,台北
地檢署偵辦後,認為莫男有串證、逃亡、反覆實施之虞,依傷害、恐嚇、毀損、公然侮辱
等罪,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北院8時召開羈押庭審理,火速裁准收押禁見。
北檢認為,莫男對案情的說明仍有部份待釐清,此時若放他回社會,有高度串證與逃亡的
可能性,且不排除反覆實施犯罪,不利證據保存,影響案件偵辦,訊後決定聲押禁見,卷
宗移交北院,北院火速於17日晚間8時召開羈押庭審理,8點半即裁准。
另外,莫男經檢察官曉以大義,承認以一次一萬五的代價,朝「保護傘」潑灑穢物,警方
目前已追到他的上手,也就是其江姓高中同學及一對表兄弟,正在進行警詢中,至於三人
背後是否另有藏鏡人,仍待突破。
4.附註、心得、想法︰
有別於去年9月的何韻詩潑漆案
跟今年4月的林榮基潑漆案
兩個案件法官都裁定嫌犯交保
這次「保護傘」案
法官火速裁定莫姓嫌犯羈押禁見
目前全案已經有四名嫌犯落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