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pt123 (xp)
2020-10-18 06:28:16服兵役義務基本上沒有「心甘情願」,
所以以往有一種說法是「互助:你保護我兩年、我保護你兩年」。
這也體現公平性。
可是縮短兵役越來越走偏,到了廢除兵役義務改為基本訓練制度四個月以後,
整個亂套了。
甚至,為了加強後備軍人戰力,「本該被加強」的基本訓練役反而死豬不怕滾水燙:
「我就是沒戰力,剛好不必教召了」,當然,說教召沒用的藉口也可以說一堆。
問題是,以前服役一年期以上退伍的義務役就該死,每年要被加強邏輯上所謂「沒用的」
教召14天!國防部對後備軍人之間軟土深掘。已經只需受極短訓練的爽兵,退伍後繼續在
政策上爽,當一年以上時期兵的塞兵退伍後繼續在政策上被塞,反差太大了。
國家政策上是不是忘記公平性了?
作者:
chogosu (nickname)
2020-10-18 06:42:00重新體檢阿,三高還要被教召. 故意增胖逃兵現在都肌肉男四個月新兵是寶貝,碰不得
作者:
Mitte (咖哩香腸攤)
2020-10-18 06:46:00教召天數按過往的當兵資歷,用比例原則來實施教召嗎?
作者:
cfceo (分析師畢長)
2020-10-18 06:47:00以前的陸一特就是這樣很幹的啦
作者:
Mitte (咖哩香腸攤)
2020-10-18 06:48:00說白一點,之前當兵沒操到的,教召天數依比例加增嗎?
作者:
ppt123 (xp)
2020-10-18 06:49:00Mi網友的建議可參考:正規受訓天數短的 用教召補回來~
作者:
gogen (gogen)
2020-10-18 08:08:00沒有,當了兩年(只有一年十個月)的兵,覺得沒有不公平,我們保護的是自己台灣人民更早以前還有三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