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有一天在台灣想辦法保全自己的家人、讓自己的家人遠離危險,
居然變成了一種罪惡。
陳柏惟沒有單刀直入說出來的事實是,在他們所信仰的社會建構理論裡面,
人類常常是沒有自由意志選擇的。當你接受「人沒有辦法自由選擇的時候」,
就需要依賴所謂國家機器來豢養你,讓政府來給你需要的東西,
而不是自己做出判斷進而選擇。
他們會認為,人犯罪讓社會受害是社會所有人的共業,如果社會發展出一套制度
好好照顧每一個人,就不會有人犯罪了。
這就是近年來很夯的「建構完善的社會社會安全網。」
基於以上的邏輯,你會得到一個很荒謬的結論,即是人沒有自由選擇,犯罪是社會共業,
罪犯才是受害者,引用我朋友的說法,直白的說法是:
「幹你娘遊民沒地方住多可憐、精神病患沒受到照顧多可憐、
毒蟲沒目標只能吸毒多可憐、失智老人多可憐、失學青年多可憐,
你們那些王八蛋死上班族不出來和我們一起搞革命、
在那邊當工奴,居然讓你們還真的安居樂業、討老婆嫁老公生小孩,
看起來那麼幸福,憑什麼只有你們這些自私的人能幸福,
我們這些努力照顧弱勢、追求夢想的人要過的這麼清貧。」
這就些就是那些成天喊著建立社會主義天堂的人它們真正的想法,而這些人通常會
去搞社會運動,他們會把一切人類社會的缺點無限放大,利用這個來推倒執政者。
但當他們自己執政的時候,他們也會發現他們想要的理想是無法實現的,
因為人類社會本來就充滿缺點,而就算將政府體制無限度的放大,
這會無限度提升社會成本,也會讓政府權力過大讓社會運作越來越腐敗。
而這種腐敗其實一部分也是基於它們的忌妒與憤恨造成的。
基於犯罪等於社會共業的想法,他們從一開始就預設死刑萬萬不可,
因為錯的並不是罪犯本身,而是社會整體,把犯罪的個體殺死不能解決問題。
但是他們忽略了社會成本,把所有犯罪視為社會共業,
那麼司法系統就會從基礎開始失靈,那麼一個社會的運作成本會無限度提高,
這個跟近年來台灣的司法判決與民間越來越脫節有很大的關聯性,
他們除了從司法官的訓練系統開始腐蝕之外,也直接進入了立法系統。
但其實,除了無論如何都要寬恕罪犯的做法之外,實際上還有千百萬種替代方案,
我情願從所有方案中挑一個綜合性成本相對較低的。
有時挑方法的時間也是成本,通常會選一個以前就用過的有效方法來減少時間成本。
當然保守主義雖然有時不見得正確,但他比起緩慢的思辯過程已經快很多了。
比如說遇到強盜,一個保守主義者把槍拿出來就開槍自衛反擊了。
而自由主義者可能開始曉以大義說,你搶我這違反我的財產權和個人意志之類的。
而而成天政治正確的傢伙們會先看強盜是什麼性別、膚色、收入多少、什麼國籍,
然後開始哭著對強盜說,你會沒錢到當強盜都是社會大眾的錯,然後開始直播募款。
當然遇到強盜殺人犯,最後能夠保住自己性命的是一個懂得開槍的保守主義者,
另外兩個通常凶多吉少,強盜殺人越貨是不會跟你廢話太多的。
有時候時間成本會決定一切,當你遇到持刀隨機殺人的時候,
你確定要堅持人權、可教化、悲天憫人的開始幫持刀者募款嗎?
或是你真的要開始與周圍的人,開始討論這個持刀者是否具有自由選擇與自由意志?
我很簡單,當有人威脅我生命財產安全的時候,我會不假思索的把對方幹掉,
這就是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關於擁槍權的保障。這也確保當政府濫權的時候,
民眾可以組織民兵跟政府對著幹。
而在台灣,你如果殺死了攻擊你的犯罪者,恐怕你會先被政府機關法辦,
最後那些廢死團體又會整天要求建構社會安全網,
讓監視器裝滿台灣的每一個角落吧。
然而真正的當權者犯下刑案的時候,你又能確保監視器調出來不會一片黑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