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要到一九五○年一月二十二日,毛澤東和史達林才再度在克里姆林辦公室聚首,身邊
是他們的同志。兩人確認,簽署新的中蘇協定實屬必要,並正式要求相關人員起草協定內
容。經過幾番攻防後,一九五○年二月十四日,「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及其他補充協
定在克里姆林簽訂了。蘇方實際上失去了從雅爾達會議及一九四五年中蘇舊約獲得的巨大
利益。舉例而言,根據一九四五年簽訂的中蘇舊約,蘇聯擁有對中國長春鐵路和旅順港的
使用和經營特權,為期三十年,但根據一九五○年的新約,這些特權必須於一九五二年底
以前歸還中國。此外,中國在一九五○年就已開始回收蘇聯在大連租借的財產。總而言之
,蘇聯失去了在太平洋上的不凍港和金額頗高的利益。某些研究者甚至認為中蘇新約及相
關協定的「慷慨」程度是「國際首見」。這樣說或許沒錯,但中方可是付了代價的。中方
不再主張對外蒙古的權利,也和蘇方簽了祕密議定書,禁止第三國資本及公民於滿洲和新
疆從事商業活動或任何租賃行為。這些措施讓蘇聯得以在兩國間的「緩衝帶」維持優勢。
結論:老毛從史達林要回不少實質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