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pqou (三三三)》之銘言:
: 感覺很多台灣人
: 應該說法學知識不足的台灣人吧
: 都認為立法委員的職責是"問政"...
: 只有很少數的人知道立委有立法的職責
: 很疑惑造成這樣因素的起源是在哪裡
: 造成很多老人都覺得,只要立委有在立法院破口大罵
: 或是一堆覺青看到立委有上傳問政影片
: 就覺得做了好多事
: 問題是他們立法的效率是極差的啊==
憲法第 63 條:「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
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
事項之權。」
憲法第 67 條:「立法院得設各種委員會。各種委員會
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按照憲法行使職權也有問題?誰的法學知識不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