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推文某蛋糕一直把同婚釋憲吹得好像柯文哲真的有多大功勞一樣就覺得好笑,
而且長期以來柯粉好像也都把這件事當成"柯文哲挺同婚"的神主牌。
但實際上當年提出釋憲的明明就是台北市的民政局,
而根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
機關提出釋憲後必須由上級單位轉請,
而除非機關提出的釋憲案有明顯不合規定否則上級單位並沒有拒絕的權力,
所以當時除了台北市政府以外,
更"上級"的中央相關單位(法務部和內政部)也都同意釋憲,
也就是說如果真要說功勞,
最該推崇的明明就是當初決定幫祁家威提出釋憲的民政局長,
台北市政府、內政部以及法務部基本上就只是憲法上沒有正當拒絕權力的"上級單位",
但我們並不會看到內政部和法務部一天到晚出來邀功,
而且我猜多數柯粉根本就不會記得那位功勞最大的民政局長叫什麼名字,
更遑論知道他是哪一個政黨的人了。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看一下同婚專法三讀當天柯建銘在院會上講了什麼啦!
眾所皆知老柯一直都是屬於民進黨內反同的那一邊,
但實際上他為了維護憲政體制他還是毫不閃躲地投下了同意票,
這風骨根本大勝另一個到現在都還搞不清楚自己同婚公投到底投了什麼票的柯姓政客。
至於祁家威這個人齁,
不否認他的確是為了台灣的同運付出很多,
但民進黨明明長期以來都有很多人在為同運發聲,
蔡英文還特地把簽署法案的鋼筆送給他,
結果選舉一到他還不是照樣幫一堆反同國民黨人士站台,
還有其他很多同志團體對民進黨人士的各種背刺歷史,
只能說,
如果哪天台灣很不幸地又被國民黨執政了,
到時候同志權利又被壓下去根本就是活該死好,
如果真有那天到來,
我個人絕對不會再為任何同志團體發聲,
雖然會對很多同志友人感到抱歉,
但不好意思我們這些支持同志的異性戀者不是讓你們拿來當肉便器用的,
要怪只能怪你們豬隊友太多,
這些人不給他們一次狠狠的教訓根本就不會學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