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被價值觀蒙蔽的話,答案其實也很簡單,就是政治現實如此啊。
為什麼不正確?柯CF說得好,實力不夠就不要大小聲,
柯CF本人也知道哪裡有票蹭了。
所以,想恐同沒問題,只需要展示出實力就夠了,
集結起來,宣稱表達不舒服是正當權利,歧視什麼的是污名化,
讓人覺得這樣有票就能扭轉政治現實了。
至於同婚公投沒過為什麼不是實力展現?嘻嘻,這就關乎基本盤夠不夠鐵的問題了,
如果有政客的態度曖曖昧昧,一邊大部分人不投但另一邊卻還是含淚投票,
這差距就出來了。
在台灣的力量對比是這樣的話,在歐美更不用說。
所以,恐同其實不是一定不正確的,在中東伊斯蘭國家就正確了,
這邊就是恐同實力夠,可以大小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