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gorhsieh 看板: HatePolitics》之銘言:
: 先說,標題並不代表我個人立場,而是我觀察到的現象。
: 剛好同婚專法通過了,而今天也舉行了同志大遊行,想說藉這個機會討論。
: 只要是人,就有喜好跟厭惡,為什麼明明讓我覺得不舒服的事情,我不能表達自己不喜歡的
: 感受,否則就是歧視。
: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裸露。
: 同志大遊行在八卦版被砲最兇的就是裸露,還有一些奇幻的標語訴求。
: 異性戀男生裸露加那些標語
: ->女生:這男的是不是變態,趕快報警抓起來。
: 同性戀男生裸露加那些標語
: ->女生:性別平權,勇於做自己好棒棒
: 有人知道為什麼嗎?
: 說好的性別平權,為什麼會有雙重標準?
: 為什麼對於這樣的文化我只能表示認同而不能有任何反對,否則就是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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