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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RO (聖文大色胚)
2020-11-01 10:38:46外籍生命案 教育部要求長榮大學追究校安人員責任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31日電)教育部今天表示,因應馬來西亞外籍生刑事案件,長榮
大學校安中心未依規定校安通報,已請長榮大學立即內部檢討、釐清未依規定通報原因,
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學生遇害身亡,教育部發布新聞稿表示,9月30日有學生於同一地
點發生類似未遂案件,學生到警察局報案後,隔天已通報長榮大學校安中心,但校安中心
未依規定校安通報。
教育部說,後續教育部將配合檢警調查結果,到校校安督導訪視。此外,長榮大學除強化
校園防護機制、學生防護教育,之後晚間8時也將加強校外巡邏。
至於可能影響台灣高等教育形象,教育部次長劉孟奇昨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這是很不幸
的單一事件,不論如何都很沉重,教育部會記取教訓,請所有大學特別檢視學校周邊環境
是否有疑慮的地方,強化相關校安措施。
教育部昨天已透過校安通報系統,要求各校強化校安檢核機制,與當地派出所加強巡邏強
度,一同維護學生安全。(編輯:李明宗)1091031
看到這新聞 火都來了
學校要出去巡邏阿 不管學生住得多遠
都要去查看附近有沒有安全問題
誰要去尋?? 錢誰出 範圍多大??
學校都陪受害者去報警了
難道透過教育部會比較有用???
校園安全 管好圍牆內的就偷笑了 還要管外面
如果在外面看到有人犯罪 請問學校人員有何身分 能夠處理該事情???
8點要人出去巡邏 經費?? 規定在哪??
一堆學校有分校的是不是要比照辦理??
怪到最後 怪學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