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說可能很地獄
不過你各位想想,警察之於罪犯,就好像防毒軟體之於病毒。
為什麼那麼多駭客一直在寫病毒程式危害資安環境,可能有部分駭客根本有投資防毒軟體公
司。
供給跟需求
少了社會案件的罪犯,那麼警察的價值是不是就不再那麼的重要?
也可以類比業務需要業績,穩定且漂亮的業績報表才能彰顯業務的價值,業績不好的時候就
需要衝一點拼一點,向公司證明業務部門的重要性;業績達標之後就緩緩,免得下一季的ta
rget被訂太高。
警察績效也是,缺業績時實施XX專案,大陣仗地去抄酒店擺臨檢發新聞,向老百姓證明警察
的價值;當基本數字有了之後,再多的績效都是壓力,怕當區或當市的治安數字過高影響市
長的年度評比,於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也就是所謂的吃案。
現實真的蠻悲哀,但好像也不得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