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相愛的伴侶在台灣團聚】
過去跨國戀情的伴侶家庭總以「觀光」的名義來申請簽證相聚。但「觀光」其實並不符合
其入境目的,也無法規劃符合其入境目的的規範。因此國際上已發起「Love Is Not Touri
sm」的運動,訴求政府研擬「伴侶簽證」。
現在已經有包括丹麥、挪威、荷蘭、捷克、冰島、奧地利、瑞士、芬蘭、德國、西班牙、
法國、義大利、加拿大等多個國家推出相關制度。
本週我在外交國防委員會上請外交部吳釗燮部長了解各國伴侶簽證的配套措施,研議推動
。
台灣是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的國家,近年來在許多進步議題也與時俱進,我相信可以更積
極幫助遠距離的伴侶及家庭,在台灣安全團聚!
來自林昶佐的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limfreddy/photos/a.365325910345313/1502551476622745
林委員是不是覺得台灣太安全?
看臉書回應有的希望團聚是因為「未婚生子」……看到這個我震怒了。
為什麼要因為他們一時做愛一直爽害到身體健康的台灣單身漢?
做愛不會男戴套女服避孕藥?
再來假如是伴侶生病癌症什麼的重大疾病,政府也有開放跨國醫療計畫,防疫計畫書寫一
寫,政府給過就能來,不給就只好夜裡哭哭。
為什麼要給這些人開大門?
這不是人權……
看到這個整個怕死我了,所以想來政黑板壓壓驚,有政黑真好。
※ 每日發文數上限為5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發文 內文請滿40字 ※